【聚焦两会】 宗教声音——来自佛教界委员代表的提议
2016年3月18日更新皈依佛网
  导语: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和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国“两会时间”已经圆满结束,中国三大语系佛教界领袖分别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盛会。近年来,无论是在全国两会还是地方两会上,人们都能越来越清晰地看到佛教界人士的身影,听他们积极发出“社会正能量,宗教好声音”。

  一、佛教与法律
  近年来,佛教界的公众形象总是被大众质疑,佛教名山被承包、被上市,假冒僧尼,借佛敛财,非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等问题频出,由于缺乏依法管理,从事藏传佛教的弘法活动中难免出现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现象,甚至出现了为社会及舆论所诟病的“假活佛”。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开幕会议上,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六年来首次明确提出“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取代了去年“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的阐述,释放出宗教立法将迎来春天的信号。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在宗教立法方面提出了意见。

  佛教界的乱象与怪象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表示,必须依法治理“假活佛”等乱象,促进佛教更加健康有序发展。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的正式上线,是中国佛教协会积极配合党和政府依法管理佛教事务的重要举措,加强了对佛教教职人员及藏传佛教寺院的管理等工作。并指出,治理宗教界乱象,需要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

  早日制定宗教法
  近年来,各种借宗教敛财的乱象冲击着宗教的正常秩序与合法权益,从根本上违背了信教群众的意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湖南长沙麓山寺方丈圣辉法师建议,希望国家能够尽早制定宗教法,“这不是要求给宗教一种特殊的权利,而是给一个弱者应有的法律保护”。圣辉法师认为,“‘全面依法治国’理所当然地应该将宗教领域纳入其中,而不是游离于法治之外,正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不能还有一个省或几个县没有脱贫一样。”

  二、佛教与新媒体
  2016年是中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这对中国佛教来说是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佛教界也将探索和开创既能与和谐社会建设、时代进步相适应,又能满足社会民众信仰需求的“人间佛教”发展道路,把佛教文化资源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安定、推动中华民族复兴及世界和平的重要精神力量。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上海玉佛禅寺方丈觉醒法师在佛教与新媒体方面提出了建议。

  佛教有能力拥抱新事物
  佛教是古老的,佛教徒是现代的。佛教和佛教徒应该用适应现代社会的方式,把慈悲、平等、圆融等佛教智慧传递出去。源源不断地为这个信息海洋注入积极健康、慈悲智慧的正能量。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建议加快宗教与世俗社会相融合方面的研究。传统文化要与现代文化进行交融,传统文化要如何进行现代转型,同时如何保证传统文化精神的存在,要把优秀的教义进行对外传播。让中国佛教的传统文化走向国际,佛教界要有担当的精神,成为中华文化走出去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以开放的心态去处理好宗教和科学的关系。

  鼓励宗教界运用新媒体传播正能量
  宗教界在应对新媒体挑战方面的能力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但在新媒体应用方面的普及程度和专业水准还远不能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上海玉佛禅寺方丈觉醒法师在题为在题为《关于鼓励宗教界运用新媒体平台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的建议》提出了几点建议:(1)积极支持传统宗教媒体向新媒体转型升级;(2)促进宗教媒体苦练内功,壮大自身实力;(3)帮助宗教媒体从业人员提高整体素质,精心打造放心、安全、可靠的专业团队;(4)适当放宽宗教界申请新媒体公众号的限制,宽进严管,促进发展;(5)鼓励宗教媒体开展正向宣传,积极发出自己应有的声音。

  三、佛教与文化
  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提速,各种宗教信仰人数不断增加,据中国社科院的一项统计,单就佛教人数已达1.85亿。其它宗教也有相应数字增加。其中不乏借教敛财现象,非法活动,假冒伪劣教职人员,占用寺观,为此,在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北京大学东方学研究院副院长湛如法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五台山碧山寺方丈妙江法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哈尔滨极乐寺方丈静波法师在宗教文化方面上提出了建议。

  占用寺观归还宗教界
  “文革”时期文物、园林、林业等部门占用的寺观,目前绝大多数寺观至今仍被文物、园林等部门占用,拒不退还佛道教管理使用。而目前所谓的“文物寺观”“园林寺观”“旅游寺观”存在问题不少,极不利于宗教团结和睦,有损国家宗教形象。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五台山碧山寺方丈妙江法师在题为《关于将文物旅游部门管护的寺庙道观归还宗教人士看护管理的提案》中提出意见:(1)建议全国专题督促国发[1980]188号文件落实,凡是“文革”前有僧道人员居住并过宗教生活的寺观,一律退还给佛道界使用;(2)属于文保单位的寺庙道观归属僧道使用。寺庙道观文物所有权由文物部门代国家持有,看护、使用由宗教人员承担,文物部门给予必要技术指导;(3)建议国家修改文物保护法律。明确规定,宗教活动场所即使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宗教其他财产被认定为文物,其产权归属和宗教场活动场所的使用权不变,由宗教人员使用。(4)鉴于文物宗教场集文物和宗教于一体、分属宗教部门和文物部门管理,建议将此问题较多的市县宗教部门和文物部门合并,减少两部门纠葛。

  普及宗教常识
  随着社会经济的提速发展,宗教信徒人数不断增加,而借教敛财现象,非法活动,假冒伪劣教职人员等现象也不断出现,因此在管理宗教事务时做到信息对称,责任分工,依法管理就显得十分必要。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哈尔滨极乐寺方丈静波法师在题为《对宗教管理的点滴思考》的建议中提出以下几点建议:(1)要有忧患意识;(2)要有责任意识;(3)要有担当意识。

  适值国家《宗教事务条例》修改之际,我们希望:在依法治国的前提下,宗教和谐并能促进社会和谐,由此中国梦早日实现。

  丝绸之路上多元宗教与多元文明
  古代丝绸之路上宗教异彩纷呈,交相辉映。除了佛教、景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等,早期经丝绸之路传入中国的宗教还有琐罗亚斯德教、犹太教、摩尼教等。丝绸之路上宗教间的双向流动促成了中西文化的接触和深入交往,相关地域人们的精神生活,为我们审视和研究当今多元宗教情况提供了开阔的历史文化背景。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北京大学东方学研究院副院长湛如法师表示,在建设一带一路的今天,系统而全面的研究丝绸之路上的宗教与礼乐文明,并加强有关科研经费与学科支持,对我们理解把握沿路区域各国的文化走向与可能走向、促进不同宗教的、不同文明的交流对话与和睦和美,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四、佛教与慈善
  中国的宗教在历史上就有兴办慈善事业的传统。这既是中国宗教值得继承的传统,也是中国慈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宗教团体、寺院在抚养孤儿方面,在救助受灾群众方面,一直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中国法律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自由,也保护宗教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但境内外一些非法组织打着慈善的幌子,在中国开展包括非法募捐在内的非法宗教活动,影响了宗教正常发展。慈善法在这方面也应该明确如何处罚和打击。为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佛教协会会长身振法师在佛教与慈善方面提出了建议。

  慈善不能居高临下 更不能无章可循
  科学家通过实验实现了真,艺术家通过灵感塑造了美,慈善家通过慈善体现了爱。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提出了三点意见。第一个是草案中的第十四条:“慈善组织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以及管理人员与慈善组织发生交易行为的,不得参与慈善组织有关该交易行为的决策,有关交易情况应该向社会公开。”圣辉法师认为其中提及的“交易行为”容易产生歧义,老百姓会误认慈善商品化。第二个建议是第三十六条中“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可改成“可支配的合法财产”,“更加通俗易懂”。最后圣辉法师建议警惕网络慈善,圣辉法师称互联网对社会带来很多方便但也有负面,要严格监管网络募捐,警惕网络慈善沦为骗局。

  宗教慈善活动与慈善法对接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佛教协会会长身振法师说,如何让宗教慈善活动与慈善法对接,为宗教组织从事慈善活动、传播慈善文化创造良好空间,首先,法律上要规范,政策上也要便利。例如寺院收养了被遗弃婴童,其教育、户籍等后续保障在法规上没有明确规范,希望在这方面有所涉及。其次,以此次审议慈善法为契机,将宗教慈善的定位、规范、管理方式等,纳入慈善法中,加强宗教慈善法治化管理。最后,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宗教文化中利他奉献、大爱无私的慈善理念,培育公民的慈善意识,形成良好的慈善文化环境。

  五、佛教与生态
  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对今年“十三五”工作做出的决策部署中,提出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扶贫开发”的指导思想。而古人也认为爱护动物是人类应有的道德。为此,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柏林禅寺方丈明海法师在佛教与生态方面提出了建议。

  “护生”与“护生日”的设立
  全国人大代表明海法师则在参会时正式提交关于停止进口幼年非洲象的建议中强调以下三点:(1)人工圈养非洲象,无法满足其生理与心理的基本需求,这是一种对非洲象的折磨,而并非一种对他们的保护。(2)象牙展现出血淋淋的死亡,所以关注的人更多。但幼年非洲象的野外捕捉和终生圈养所带来的生态伦理和科学问题,同样亟待严肃认真应对。(2)有条件的情况下,可考虑将非洲象送回原产国,尝试放回自然栖息地。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建议:将农历三月即三春的最后一天——5月6日,定为我国的“护生日”!圣辉法师处于以下两点考量:(1)因为“护生”不仅仅是一个保护动物和保护花草的简单问题,而是关乎人类、民族、个人和子孙生存权的根本问题。(2)能以提倡“国民吃素”的“和气”来化解世界上“滥杀滥捕”野生动物的“戾气”,树立“敬畏自然”、“万物平等”的敬畏感,形成“救护生命、保护生态、爱护自己”的和平共识,宣传保持人类与自然之间的终极和谐的生命理念。

  六、佛教与社会
  佛教传入中国近两千年,中国佛教协会成立63年,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包括佛教在内的中华传统文化对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实现中国梦的价值越来越凸显,社会大众对佛教的需求也日益增加。为此,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提出了建议。

  佛教功能是化世导俗而不是世俗化
  佛教的功能是化世导俗而不是世俗化,是化商业而不是商业化。学诚法师建议有如下两点:(1)需要正本清源,加强佛教自身建设,提高教职人员素质,努力满足民众的信仰和精神需求,树立佛教清净庄严的社会形象,化解和超越商业潮流对佛教的冲击。(2)需要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依法加强管理的同时,更要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宗教界要积极参与和推动宗教法治化进程,考虑如何将内部的戒律清规同现代社会的法律及管理制度相结合,要以法律和制度为依据,更好地发挥社会作用,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文化传播和对外交流等事业。

  宗教界要为全面建成小康发挥积极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佛教协会会长、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秘书长学诚法师表示,应发挥宗教界以下几点作用助力小康社会建成:(1)以宗教的慈悲情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价值认同力;(2)以宗教的智慧思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实践驱动力;(3)以宗教的心灵体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精神创造力。

  结束语:学诚法师说:面对当今中华民族全面复兴的伟大时代,希望中国佛教能够走向世界,中华文化能够影响世界,中华民族的心灵智慧、和平思想能够给现代人类带来新文明的曙光和福音。希望中国佛教在更广阔的国际平台与不同文明交流互鉴,也致力于国际弘法人才的培养和佛教经典的研究弘扬,并努力开拓融摄现代科技文明的弘法新方式,让更多有缘人了解、学习正信的佛教和优秀传统文化。(佛教编辑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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