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顺法师:摄大乘论讲记第三章;第四节、辨品类

www.guiyifo.com皈依佛网;印顺法师,第一项 总辨三性品类 此三自性各有几种?谓依他起略有二种:一者、依他熏习种子而生起故,二者、依他杂染清净性不成故,由此二种依他别故,名依他起。遍计所执亦有二种:一者、自性遍计所执故,二者、差别遍计所执故,由此故名遍计所执。圆成实性亦有二种:一者、自性圆成实故,二者、清净圆成实故,由此故成圆成实性。

三自性各又分为二类。依他起有二类:(一)「依他种子熏习而生起」的,这就是仗因托缘而生的依他起,侧重在杂染。(二)「依他杂染清净性不成」的,这是说它本身不是固定的杂染或者清净,它如果为虚妄分别的所分别,成遍计执性,就是杂染的;如以无分别智通达它似义实无,成圆成实性,就是清净的。这自身没有一成不变性,随他若识若智而转的,所以也名为依他。

【附论】平常把依他分为杂染依他、清净依他二种,像有漏的八识,是杂染依他,八识转成的无漏智,是清净依他,但本论没有这个解说。又有人依染净不成而建立依他的染分净分,在依他法上起遍计执,是依他的染分;依他本具的清净法性,是依他的净分。但这还是不能圆见本论的正义。

遍计所执性也有二类:(一)「自性遍计所执」,就是遍计诸法一一的自性,如色声等。(二)「差别遍计所执」,就是遍计色声诸法的差别不同的义用,像色等的无常义,苦义,空义等。自性遍计,执诸法的自相;差别遍计,执诸法的共相。由遍计诸法的自性及差别,所以有两种遍计所执自性。圆成实性也有二类:(一)「自性圆成实」,法法本具的成实性,迷悟不变,凡圣一如的自性清净;特别多在凡夫位上说。(二)「清净圆成实」,这自性清净性,虽本来不染,但因离染而显现,这离垢真实性,在见道以上建立。由自性本具和离染所显的二义,在无差别中,建立两种圆成实。或可以说:自性圆成说,但约不生灭的法性说。清净圆成实,就是下文说到的四种清净名圆成实。

第二项 别辨遍计品类 复次,遍计有四种:一、自性遍计,二、差别遍计,三、有觉遍计,四、无觉遍计。有觉者,谓善名言;无觉者,谓不善名言。如是遍计复有五种:一、依名遍计义自性,谓如是名有如是义;二、依义遍计名自性,谓如是义有如是名;三、依名遍计名自性,谓遍计度未了义名;四、依义遍计义自性,谓遍计度未了名义;五、依二遍计二自性,谓遍计度此名此义如是体性。

遍计性的品类,上面虽说有两种的差别,若再加分析,尚有四种五种等不同。先说明四种的遍计:(一)「自性遍计」,(二)「差别遍计」,这与前所说的一样,毋须再释。(三)「有觉遍计」,即「善名言」者的遍计。(四)「无觉遍计」,即「不善名言」者的遍计。如成年人能用言语表达所认识的,叫善名言的有觉遍计;如婴儿的咿呀,及牛羊等不能以言语传达它的意境,叫不善名言的无觉遍计。这两种都是从名言熏习种子现起名言的相,不过一个能起表义名言,一个不能起表义名言罢了。还可以这样分别:凡是遍计心上似义显现,只能直取它的义相,不能寻思构画,就是无觉的不善名言;如能安立名想,寻思构画,就是有觉的善名言。大乘庄严经论说:『意言与习光,名义互光起,非真分别故,是名分别(遍计)相』,也就说到这二种遍计。

再说五种遍计:(一)「依名遍计义自性」,听到某一不知意义的名字,就去推度那名下所诠的义是什么,以为「如是名有如是义」,这叫依名遍计义自性。(二)「依义遍计名自性」,现见某一义相,不知它的名字,就去推想那义的能诠名是什么,以为「如是义有如是名」,这叫依义遍计名自性。(三)「依名遍计名自性」,依已经了解所诠义的名,「遍计度未了义」的「名」,如听见一译名,譬如说阿赖耶,根本不知它的意义,现在用我国习知的名字去译它,说阿赖耶就是藏,依藏名去计度阿赖耶名,这样的遍计,叫依名遍计名自性。(四)「依义遍计义自性」,依已知名称的义,「遍计度未了名」的「义」。如初见电灯,不知它是什么东西,见它能放光,知放光是灯名的所诠义,因此,以灯义去推度这电灯,这叫依义遍计义自性。(五)「依二遍计二自性」,就是以已了义的名,及已了名的义,推求未了知的名义,或因名而推想到义,或因义而推想到名,「遍计度此名此义,如是体性」,这叫依二遍计二自性。   

第三项 广辨十种分别 复次,总摄一切分别略有十种:一、根本分别,谓阿赖耶识。二、缘相分别,谓色等识。三、显相分别,谓眼识等并所依识。四、缘相变异分别,谓老等变异,乐受等变异,贪等变异,逼害时节代谢等变异,捺洛迦等诸趣变异,及欲界等诸界变异。五、显相变异分别,谓即如前所说变异所有变异。六、他引分别,谓闻非正法类及闻正法类分别。七、不如理分别,谓诸外道闻非正法类分别。八、如理分别,谓正法中闻正法类分别。九、执着分别,谓不如理作意类,萨迦耶见为本六十二见趣相应分别。十、散动分别,谓诸菩萨十种分别:一、无相散动,二、有相散动,三、增益散动,四、损减散动,五、一性散动,六、异性散动,七、自性散动,八、差别散动,九、如名取义散动,十、如义取名散动。为对治此十种散动,一切般若波罗蜜多中说无分别智。如是所治能治,应知具摄般若波罗蜜多义。

上来分析遍计执性,这里再约十种分别来说。遍计执与分别,意义上有点不同:遍计执性是在能所遍计的关系上说,分别却不妨别说能遍计的分别心。(一)「根本分别」:就是「阿赖耶识」。赖耶是一切种子识,以虚妄分别为自性。一方面它本身是虚妄分别,另一方面它又是一切分别的根本,为一切分别生起的依止。所以也可说赖耶是能遍计。

(二)「缘相分别」:就是「色等识」。色等一切法为缘而生颠倒分别,是能分别的所缘相,它本身是虚妄分别为自性,是识的一分;并且依色等相而生起分别,所以名为缘相分别。

(三)「显相分别」:这是「眼识等」的六识识,「并」六识「所依」的染意「识」。这七转识能显了境相,它是能分别,又因之而起分别,所以名为显相分别。

这三种分别,统摄分别的一切,根本分别就是阿赖耶识为义识,缘相分别就是身识,彼所受识的相识,显相分别就是彼能受识,及所依止的身者识的见识。这三者都是识,本身就是分别,不必一定说因它而现起分别。安立赖耶为义识段,说意识及所依止,是一意识师的思想,这里说眼识等并所依止,是依多识论者的见地。(四)「缘相变异分别」:这是由缘相分别的变异转动而产生的分别。如「老」病死等的变异,「乐受」与苦舍的三受变异,「贪」瞋痴三毒的变异,杀缚拷打的「逼害」变异,寒暑「时节」新陈「代谢」的变异,「捺落迦」、饿鬼、旁生等的「诸趣变异」,「欲界」色无色的「诸界变异」。因这种种的变异而引起分别,叫做缘相变异分别。

(五)「显相变异分别」:这是在识及所依止的显相分别上,因「如上所说」的种种「变异」,而起的「所有」一切的「变异」,如因根有利钝而识有明昧的变异,这叫显相变异分别。这两者,就是因一切法(现)变异而生的分别。根本分别微细不可知,所以不说根本变异分别。

(六)「他引分别」:这是因从他听「闻非正法类,及闻正法类」而引起的「分别」。

(七)「不如理分别」:「外道」们听「闻」那些「非正法类」,而于其中生起的不称正理的妄「分别」。

(八)「如理分别」:「正法中」的佛弟子,听「闻」种种如理的「正法类」,引生正见的「分别」。这三者,他引分别是总,如理不如理是别,是依分别生起的思想学说的邪正而分别,不像前四五两种是有情俱生的分别。

(九)「执着分别」:是「不如理作意类」的「萨迦耶(身)见为本」,而起的「六十二见趣相应」的「分别」,是小乘所对治的对象。以我见为主体,引起六十二种各别的意见,所以叫见趣。六十二见,以五蕴三世来分别:如说色是我,我有色,色属我,我在色中;第一句是我见,后三句是我所见。色蕴有这四句,受想行识四蕴也各有四句,总成二十句。再约三世相乘,过去二十句,现在二十句,未来二十句,成六十句;加上根本的身异命异(常见)身一命一(断见)的二种,合成六十二见。

(十)「散动分别」:这是大乘「菩萨」不共所对治的「十种分别」。散是散乱,动是流动;因这散动分别为障碍,使无分别智不得现前,使我们不见诸法的真实性。般若经中说的无分别智,就是对治这散动分别的。这十种散动分别依般若经而立。虽然,整个般若经都是遣除十种分别,而学观品有一段文,特别说得具足。现在且引般若经文,然后再一一的对照解说。经云:『舍利弗问世尊言:云何菩萨应行般若波罗蜜多?舍利弗!是菩萨实有菩萨,不见有菩萨,何以故?色自性空,不由空故。色空非色,色不离空,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何以故?舍利弗!此但有名,谓之为色,此自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假立客名,别别于法而起分别;假立客名,随起言说,如是如是生起执着。如是一切菩萨不见,由不见故,不生执着。如说于色,乃至于识,当知亦尔』。陈隋二译,都引证般若经文,魏译也是没有的。唯识学者把这段经文,配为对治十种散动,这也就是唯识家对般若经的一种见解。(1)「无相散动」:听说到无,譬如说无我,以为什么都没有自体,这无相,就是分别(遍计所执性)。要对治这无体的妄执,所以经说『实有菩萨』。意思说:诸法真性,为菩萨的自体,即是大我,不可说无。

【附论】『实有菩萨』一句,唯识系所传的般若经中有,我国其余的译本都是没有的。从空宗的见解看来,『实有菩萨』一句,可说非常奇特,根本不通。唯识家说我空,无我,不在无其所无,在因无而显的诸法真实性,在有情中,就是如来藏。一切有情,平等具有这真实,所以一切有情有佛性,这就是大我。唯识学究竟是真常不空论者。

(2)「有相散动」:听说到有,就以为什么都有,虚妄杂染都是真实,这有相,就是分别。为要对治这有相的妄执,所以经说『不见有菩萨』。依依他起的五蕴,而妄计的小我,这是不可得的,现在就说不见这样的菩萨。世亲说:不见依他遍计,无性只说不见遍计所执性。

(3)「增益散动」:于似义显现的非有中计有,执为实有,叫增益。对治这增益的妄执,所以经说『色自性空』。遍计性的实有色法,但是假相安立,不是自相安立,了知它本无自性空,就可对治增益散动。

(4)「损减散动」:真实性的实有法,妄执为无,就是损减。对治这损减执,所以经说『不由空故』。色性与法性,并不是没有的,不因遍计性空而无,由此可以对治损减散动。

(5)「一性散动」:执依他圆成是一法,这是错误的,因为法与法性不能说是一,法是无常,法性是常,怎么可说是一性呢?要对治这计执,所以经说『色空非色』。就是说法性的色空,不是法的色;换句话说:圆成实不是依他起。

(6)「异性散动」:先从依圆二性来说,执依他圆成截然不同,这是不对的;因为圆成实是依他离义而显的,怎么可说是异?为对治这执着,所以经说:『色不离空』,就是依他与空性有不能相离的关系。再从遍圆二性来说,遍圆不能说是异,所以经说『色即是空,空即是色』;遍计色,就是无所有,它与圆成空性不异。古人有的以不离解『即』,有的以相即解『即』,依本论的见解,不离并非是即,依他不能说即是空性,只能说不离。遍计不能说不离空性,只能说当体即是空性。

(7)「自性散动」:于诸法执有自性,如色自性,声自性;为对治这妄执,所以经说『此但有名』。就是一切诸法,但依假名安立,不能妄计一一法的真实自性。

(8)「差别散动」:于诸法中,分别是生,是灭,是染,是净,这种种分别,名为差别。为对治这种妄计,所以经说『此自性无生无灭无染无净』。

(9)「如名取义散动」:或者听到某一种名字,就依名而取其义为真实,名是假立,并非名中就有真实的所诠义。为对治这散动,所以经说『假立客名,别别于法而起分别』。这不过假名安立,依名的假立而起分别,并非实有所取的义。

(10)「如义取名散动」:还有见到某一事,就如其所取的义而推度它的名字,以为这法确有这名字。为对治此种散动,所以经说『假立客名,随起言说』。名字是假立的,并不能真实诠表。

真能「对治」上述的「十种散动」,唯有无分别智,所以「一切般若波罗密多」经「中」,都「说无分别智」。由这无分别的智能,扫荡一切有分别的散动。这十种「能治」的智与「所治」的分别,「应知具摄般若波罗蜜多」经中的要「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