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顺法师:华雨集四;三、中国佛教琐谈

www.guiyifo.com皈依佛网;印顺法师,一 生;“解脱生死”,是修行佛法的根本问题,所以“了生死”,“了生脱死”,成为中国佛教界的一般论题。然而什么是生,什么是死,大家似乎并不想正确的去认识,所以不免有以讹传讹的传说流行。

依我们人类来说,一般以为胎儿从母胎中诞生,就是生,释迦佛不也是四月初八日生的吗?不错,这只是常识所说的生,一般误解了以为这是“了生死”的生,于是传出了“投胎”的故事。如说:老爷睡在书房中,似梦非梦的见某人进来。正在惊疑不定,ㄚ环来报:夫人生了公子。哦!孩子就是某人的灵魂投胎而生的。又如说:有女人怀孕,过了十个月,还没有生下孩子。等山中某老禅师坐化了,女人才生下孩子来,所以孩子是某老禅师的转世。我国有太多的这类“投胎”故事,使人相信三世因果。其实,这是我国佛教界的错误传说!依佛法说,什么是生?生是一期新生命的开始。约胎生的人类来说,父精、母血(现代称为精子、卵子)和合,因业力而“识”依精、血生起,名为“结生”。从此,“识缘名色,名色缘识”,也就是心与肉体的相依,日渐成长。正常的,经三十八(个)七日(约二百七十天)而诞生。所以,生老病死的生,是新生命的开始;人是依父精、母血、识──三事结合而开始的。结胎以后,早已有了识,后来又有了呼吸,那里要等另一个人的识(俗称灵魂)来投胎而才生呢!

二 死
死,是一期生命的结束。依佛法说,人死了,或立即往生(如地狱、天上等),或要等因缘(如人要有父精、母血和合)而往生。人如已经死了,是不可能复活的。但我国民间及佛教界的传说中,有的说:某人死后,去了地狱,见到阎王。原来阳寿未终,所以被饬回而活了转来。有的说:某人死后,魂游地狱,活转来说得绘影绘声。这类传说不少,有些不一定是造谣,但都是错误的。这是在病到某种情况,如呼吸停止等,一般以为是死了,这才有死了活转来的传说。病人在信仰或社会传说影响下,有怕堕地狱的意识,所以从昏迷醒来,可能有去了地狱一趟的感觉。其实这并不是死,还在“病”的阶段,所以死了活转来的传说,是错误的,不合佛法的。

怎样才是死?通俗以呼吸停止,没有知觉为死亡。然如溺水、缢死等呼吸停止,每能依人工呼吸而恢复,所以但凭呼吸停止,是不能确定为死亡的。(佛教及外道)修得第四禅的,“身行灭”──出入息停止了,然身体健康,等到一出定,呼吸就立刻恢复了。印度的瑜伽行者,每有埋在土里数小时,出来还是好好的。这一定是修到呼吸停止,否则没有被土埋而不窒息死的。说到知觉,一般是接触外境──色、声、香、味、触而起的,佛法名为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前五识。如修习而得禅定,五识都是不起的。从前,释迦佛在田边入定 ,当时雷电交加,田里的人与牛,都被电殛死了,那种近距离的霹雳声,佛也没有听见。五根(“五官”)的没有引起知觉,当然不能说是死的。还有意识,是内在的了别作用:(依五识而引起的)知外物也知内心;知事也知理(法则、规律等);知有也知没有;知当前也知过去、未来。这样的意识,一般人是没有中止的。但在“闷绝”──昏厥得不省人事,“熟睡”无梦时,意识也是不起的。特别是修无心定──无想定、灭尽定的,六识都长时没有了,但只定中不起而不是死了,所以也不能但凭没有知觉而认定为死的。人类因疾病而濒临死亡边缘,近代医学界以“脑死”来决定。如脑干死了,不能自己呼吸,即使心脏还在跳动,但不久就要停止;所以脑死了,不能再生存下去,就可宣告死亡。然依佛法说,这不能说是死,这是在向死亡接近的过程中;不能因为不久一定死,就宣告已死亡了。佛法说,死是一期生命的最后结束。

经上说:“寿、暖及与识,三法舍身时,所舍身僵仆,如不无思觉”。寿、暖、识──三者不再在身体上生起,也就是没有这三者,才是死了。倒在地上的身体,与砍断了的树木,落地的苹果一样。“识”,不但没有六识,内在的细意识,十八界中(六识界以外)的意界,也不再生起了。“暖”,人是热血动物,如体温下降,全身冷透了就是死。因病而死的,体温渐渐消失,以全身冰冷为准。“寿”,也称为命根,指从业力而受生的,生存有局限性,因业力而决定的生存期限,称为寿命。一般人,或酗酒,纵欲,饮食没有节制等,不知维护身体而受到伤害;或受到疾病的传染等,早衰而早死;或受到水、火、战争等而横死的,大都不能尽其寿命。无论是病死或横死,如没有了识与暖,寿命也就完了。这三者,是同时不起而确定为死亡的。这样,如还有体温,也就是还有意界(识)与寿命,而医生宣告死亡,就移动身体;或捐赠器官的,就进行开割手术,那不是伤害到活人吗?不会的!如病到六识不起(等于一般所说的“脑死”),身体部分变冷,那时虽有微细意界──唯识学称为末那识与阿赖耶识,但都是舍受,不会有苦痛的感受。移动身体,或分割器官,都不会引起苦痛或厌恶的反应。所以,如医生确定为脑死,接近死亡,那末移动身体与分割器官,对病(近)死者是没有不良后果的。

三 鬼与地狱
在生死轮回的六趣──六道中,鬼与地狱,是六趣中不同的二趣。鬼与地狱,可说是古代极一般的信仰;在佛法传来以前,我国也早有了鬼与近似地狱的信仰。佛法传来,在重信仰的民间佛教中,鬼与地狱有了混合的倾向。特别是盛唐以后,佛教偏重实行,法义的理解衰落,传出了国人自己编写的经典,鬼与地狱被混合为一,成为民间的信仰。

在我国古代的传说中,如,chi魑,mei魅,wang魍,liang魉,ba魃,xiao魈 等,或是山精、木怪,或是灾旱、疫疠的厉鬼;有关天象的,称为神。人类是聚族而居的,最初想到的,死是回到(民族)祖神的所在(“帝所”),如文王的“在帝左右”。但知识渐增,自身的所作所为,深深的有了罪恶感,不但一般人,自觉没有回归祖神所在的可能,连君主也要举行封禅礼──在高山上加些土(封),在山下挖掉些土(禅),才有出地府而登天的希望。这样,才有“人死曰鬼”,“鬼者归也”的信仰。鬼,起初似乎还有些自由,如对于生前的怨敌,有“诉之帝所”而来索命的;也有对生前的恩人,如“结草衔环”来报恩的。不过人类的命运,越来越悲惨,终于为鬼而住在地狱中了。从战国时代的传说来看,古代的死鬼住处,略有三处。一、东方:泰山是夷族(殷商属于这一系)发展的中心地带,泰山最高,泰山下有梁父,蒿(或作高)里等山,是当时的葬地,所以古代的挽歌(极可能起初是推挽灵车去安葬时所发的哀声),有“梁父吟”,“泰山吟”,“蒿里”,“薤露”等名目。人非死不可,似乎有鬼卒来提取那样,所以汉代《古乐曲》说:“鬼伯一何相催促,人命不得少踌躇”;死了就是鬼,葬在地下,鬼也在地下,凄惨而不得自由,所以说:“魂归泰山狱”,这是“地狱”一词的来源。二、西方:九原或作九京,在今山西省绛县,是晋国士大夫的葬地。黄河流域是黄土地,葬在地下,地下是有水的,所以有“黄泉”一词;九原也就称为“九泉”了。“黄泉”,“九泉”,都是鬼魂的住处。三、南方:长江上流,古代有“夔越”,在今四川的奉节。这里,古代称“归州”,“秭归”。夔,归,都与鬼有关,所以奉节以西,长江北岸的酆都,后来被传说为鬼魂住处。我国是多民族融和而成的,地区广大,鬼的住处,当然也不可能一致。但死了鬼在泰山狱的传说,由于这里的文化高,影响大,西汉时已成为普遍的信仰了。

佛教所说的地狱与鬼,是不同的两类众生。地狱,原语音译为“泥犁”,“那洛迦”等,意义是“苦器”,住着最苦痛的众生。这一类众生,主要的在地下,所以早期的译经者,为了国人的容易接受,就译作“太[泰]山地狱”。如吴支谦译的《佛说八吉祥神咒经》说:“不堕太山地狱”。西晋失译的《鬼子母经》说:“盗人子杀噉之,死后当入太山地狱中”。后来,译师们都译作地狱,或音译为泥犁、那洛迦等。太山是方便的译法,其实地狱并不是在泰山的。地狱可分四大类:一、八热地狱:在地下,最底层是阿鼻──无间地狱。这是地狱中最根本的,到处充满火焰,与基督教所说的“永火”相近。二、游增地狱:每一热地狱的四门,每门又有四小地狱。八热地狱四门各有四狱,总共有百二十八地狱。这 是附属于大地狱的,是从大地狱出来的众生,要一一游历的苦处,所以总名为“游增”。三、八寒地狱:是极寒冷的苦处,都以寒冷悲号,及身体冻得变色为名。四、孤独地狱:这是在人间的,山间,林中等,过着孤独的、非人的生活,可说是人间地狱。八热,八寒,游增,孤独,总有十八地狱。部派中,也有立八热,十寒──十八地狱的。我国一向传说“十八层地狱”,说十八是对的,但不是一层一层的十八层。总之,这是六道中最苦痛的,受极热、极寒,或在人间而受非人生活的一类。

说到鬼,本于印度的固有信仰,佛教又加以条理简别。鬼的原语为闭戾多,一般译作饿鬼。印度传说:世界最初的鬼王,名闭多,是父或祖父(老祖宗),所以闭戾多是父或祖父所有的意思。这与中国传说,人死了回到祖神那里一样。后来的鬼王,名为阎魔王(或译阎罗,阎魔罗)。鬼──闭戾多也分二类:一、住在阎魔世界的,由阎魔王治理。二、散在人间的,多数在树林中,所以称树林为“鬼村”。这些鬼,可分三类:无财鬼,少财鬼,多财鬼。无财鬼与少财鬼,是没有饮食可得,或得到而不大能受用,这是名符其实的饿鬼。多财鬼中,也有享受非常好的,与天神一样。这与我国所说,人死为鬼,如有功德的为神,意义相近。这是约“人死为鬼”而说的,所以名闭戾多。依佛法说:人间儿孙的祭祀,唯有这类饿鬼,才会接受儿孙的祭品。从六道轮回来说,鬼,不一定是“人死为鬼”(人死也不一定做鬼)的,也可能是从地狱,畜生,天中来的。这类鬼,名目繁多。有与天象──风、云、雷、雨等有关的,有与地──山、河、地、林、榖等有关的;有高级而被称为天(神)的,也有极低贱的。名目有:夜叉,罗剎,干闼婆,紧那罗,鸠盘陀,毘舍遮,富单那,迦咤富单那等。夜叉是手执金刚杵的;罗剎男的非常暴恶,而女的以色欲诱人致死;干闼婆是爱好音乐的;紧那罗头上有一角;鸠盘陀形似冬瓜,以噉人精气为生的。这类鬼(泛称为鬼神),高级的称为天,如四大王众天,忉利天,有些是鬼而又天,天而又鬼的(也有畜生而天的,如龙,迦楼罗,摩[目+侯]罗伽等)。这类鬼神,有善的,也要信受佛法,护持三宝;恶的却要害人,障碍佛法,所以佛法有降伏这些鬼神的传说。这类 鬼神,近于中国的chi魑,mei魅,wang魍,liang魉,雷神、河伯,龙、凤等,与“人死为鬼”是不同的。

佛教传说的鬼神,为中国人所关切的,是“人死为鬼”,在地狱中的鬼。受到儒家“慎终追远”的孝道思想,谁都关心死后父母等的饿鬼生活,希望有所救济,使孝子贤孙们得到安慰。首先,传来西晋失译的《报恩奉盆经》(我国又敷衍为大乘化的《盂兰盆经》)。经上说:目连尊者的生母,堕在饿鬼中,请佛救济。佛说:在七月十五──僧自恣日,发心供养僧众,可以使七世父母,六亲眷属等脱出“三途”──三恶趣的苦报。这是有印度习俗成分的,但到了中国,大大的发展起来,流传出目连救母的故事,演变为著名的“目连戏”。不过,目连只是阿罗汉,重大乘的中国佛教,终于发见了与“地”有关的地藏菩萨。依《地藏十轮经》说:地藏菩萨特地在秽土人间,现出家相。宣说种种堕地狱的恶业,劝告在家众不可违犯。这是着重化度众生,不致于堕落地狱,而不是专门救堕地狱众生。当然,地藏菩萨神力示现,也有现“阎罗王身”,“地狱卒身”的。就这样,中国佛教开展出地藏菩萨救度地狱饿鬼的法门。一、《地藏菩萨本愿功德经》,传为唐实叉难陀所译。但在唐、宋的《经录》中,没有这部经;“宋藏”,“丽藏”,“碛砂藏”,“元藏”也没有,到“明藏”才有这部经,这是可疑的。《本愿经》说到:一位婆罗门女,以孝顺心,供养佛塔,称念佛名,使堕在地狱中的亡母生天。又说:地藏菩萨的本生──光目女,发大誓愿,愿度尽地狱等恶道众生,然后成佛;就这样,要堕地狱的母亲,脱离了苦难。重孝道,重于度脱地狱(饿鬼)众生,适合中国人心,可说是目连救母的大乘化。二、《地藏菩萨发心因缘十王经》(续藏乙?二三),传说是赵宋藏川所传出的。(阴间地府)阎罗国中有十王,就是一般传说的十殿阎罗。人死以后,要在这里接受十王的审判。怕他们审判不公,地藏菩萨也会来参加裁断。十殿阎王加上判官、鬼卒,俨然是阳人间官府模样。依佛法,“自作恶不善业,是故汝今必当受报”。“自作自受”,随业受报是不用审判的。十王经说,无非参照人间政制,编出来教化愚民;十殿阎罗,大都塑造在民间的城隍庙中。地藏与十王的传说,与目连救母说混合,终于阴历七月被称为“鬼月”了。“鬼者归也”,中国旧有死后“招魂”,有“魂兮归来”的传说。阴阳家以为人死了,在一定时间内要回来的,所以有“避煞”、“接煞”的习俗。有一位法师说:“人死后就像去旅行一般,总要回到自己的房子”(身体)(《文殊》三二期)。这不是佛法,只是中国固有的民间信仰。七月十五日,道家称为中元节;恰好佛教说七月十五──自恣日供僧,可以度脱饿鬼的苦难。再与地藏、阎罗王说相混合,而有七月底为地藏菩萨诞的推定。中国民间(及佛教)信仰,七月是开放月,地狱的鬼魂,都回故乡来探望亲人。唐代实叉难陀与不空,都译出《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不空还传出《焰口仪轨》。焰口,是饿鬼中口出火焰的,所以或译面然[燃]。这是印度佛教后期,“秘密大乘”的救度饿鬼法,可以救度无数的饿鬼。适合中国“人死为鬼”的信仰,七月里到处“放焰口”,救度父母眷属的鬼魂;有的称之为“普度”,倒也合适。七月里,大批的鬼魂拥到,到处放焰口(有的七月里诵《地藏菩萨本愿经》);放,我想是发放救济饿鬼饮食的意思。中国的阴历七月,是“教孝月”,“救鬼月”,也可说是“鬼魂回乡渡假月”,热闹非凡。儒、释、道──三教混合的七月超度,与佛法中地狱与鬼的原意,似乎越离越远了!

四 婴灵
婴灵,是近年台湾佛教界的新话题。有人说:堕胎的罪业极重,婴灵会缠绕生母,使母亲昼夜心神不宁,甚至全家不安。婴灵非超度不可,如要超度,可到他的寺院去,代为超脱。有人说:这不是佛法,无非妖言惑众,设法敛财。我不想断人的财路,因为形形色色的财神法多着呢!这里,只是依佛法来论究一番。

婴灵缠绕母亲等,是不合佛法的。超度婴灵者所根据的经典──《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是我国历代的《经录》,《藏经》所没有的。近代日本人编辑的《续藏经》,才出现这部经,这是可疑的。什么是“五逆”?杀父,杀母,杀阿罗汉,破和合僧,出佛身血:这是穷凶极恶的重罪,要堕无间地狱的。这样的五逆罪,可说是一切经所同的。但该经的五罪,除去杀阿罗汉,而改为堕胎是无间重罪,这可论定为后人(可能为日本人)伪造的。婴灵会不会缠扰母亲,依佛法是不会的。胎儿夭死了,或生人间、天上,或堕恶趣,依胎儿过去生中的善恶业力而决定。堕胎而死的胎儿,还不会引起怨恨报复的敌意,怎么会缠扰母亲,使母亲日夜心神不宁?然而堕胎的母亲,可能会出现婴灵缠扰的情形,那是由于做母亲的,对堕胎有罪恶感,内心深处总觉得对不住亲生的骨肉而引起的。我从前看过一篇故事(书名早已忘了):甲与乙是好朋友,合资到外地去贩卖,获利相当丰硕。在归途中,甲起了歹意。在住宿无主破屋的那天晚上,甲把乙杀了,破屋也放火烧了,自己带着全部金银,赶着上路返家。但回家后,每晚梦见乙来索命,缠扰不休,于是到处求神拜佛,作功德超荐,但总是阴魂不散,时常出现,有时白天也听到乙的声音。半年下来,钱快用完了,甲的身体已困顿不堪,奄奄一息。一天上午,乙忽然走进来,甲吓得昏了过去。原来那天晚上,附近的乡人见破屋起火,赶来救火,也把被杀而没有死的乙救了。乙以为是盗贼所伤,怕甲也遭了毒手,所以在身体疗养复原后,来甲家报告不幸的消息。等甲醒来,才明白了事实。不过钱已用完了,甲弄得瘦骨支离,乙又没有死,这件事就算了。在这一故事中,乙并没有死,那害得甲身心不宁,半死不活,每晚来缠绕的乙的鬼魂,是那里来的呢?这是甲的内心负疚,是甲自心所现的(屠宰者临死,有见无数猪羊来索命的,也是如此)。堕胎而感到婴灵缠扰不休,也就是这样。胎儿早已在他处托生,那里会来纠缠呢!

婴灵的缠绕虽是虚妄的,但堕胎的罪恶却是真实的。在杀戒中,杀“人及似人”,都是重的杀罪,“似人”就是没完具人形的胎儿。虽还没有出生,或没有完具人形,但胎儿的生命,与诞生的人是没有差别的。世间的习俗与国法,也许有合法的堕胎,但在佛法,这是极重的罪恶。世间事,有些是难以理解的。如两性交合,实际上是为了种族的延续,不是为了欲乐。动物的两性交合,多数是有时间性的。也许人类进步了,在种族的延续要求下,发展为情爱,有的“旦旦而伐”,似乎还不能满足。现代的人类更进步了,进步到“恋爱至上”,人有满足性交欲乐的权利;进步到要恋爱,要性交,不要负生男育女的义务。进步的人类哪!进步到违反自然法则,自然怕真要向人类低头了!

五 经忏法事
经忏法事,或作经忏佛事。现代中国台湾的“佛事”,非常兴隆,富有中国佛教的特色,可说是现代中国佛教的主流。
经忏佛事,从印度的“大乘佛法”中来。“经”,是经典的受持,读,(背)诵,解说,书写等,如《般若经》、《法华经》等说。《法华经》称读、诵(等)者为法师,法师是“法呗[口+匿]”的意译。在佛教中,“呗[口+匿]者”是主持音声佛事的。法呗[口+匿]法师是领导大家来读经;诵经;写经(现在印刷方便,所以少有人抄写流通了);解说,应该是通俗的讲说(如“俗讲”)。依龙树说:这是入智能的方便(《大智度论》卷五十四)。读,诵,书写,供养(经典),施他经典,对当时大乘法的兴起流行,有相当重要的作用,所以赞叹为“成就无量无边功德”。“忏”,通俗的说是“忏悔”。早期集成的《舍利弗悔过经》,传出了“三品法门”──悔过,随喜,劝请(请佛住世,请佛转法轮)。这一法门,是在十方现在佛前忏悔的(与律制的忏法不同),所以含有称念佛名与礼佛;末了,要发愿,回向。这一法门的经典不少,主要为:礼十方佛,称(名)赞佛德,供养佛,忏悔业障(扩充到三障、五障),随喜,劝请(二事),回向。《华严经》的“普贤行愿品”长行,又加常随佛学与恒顺众生,成为十法。这一法门,龙树称之为方便的“易行道”。忆念、礼敬、称十方佛名(经中,每举十方十佛,或三十五佛,五十三佛为代表),也称诸菩萨的名号。然后忏悔,随喜,劝请,回向。这样修行,信愿力增强,就能进修六度等菩萨大行(《十住毘婆沙论》卷五?六)。天台智者大师立“五悔法”:忏悔,劝请,随喜,回向,发愿,作为法华观门的助行(《摩诃止观》卷七下);“普贤行愿品”依此而回向弥陀净土;唐代所传的秘密仪轨,也是以此为修行前方便的(与咒语相结合)。以忏悔为要门的方便修行,促成“大乘佛法”相当的发达。如《大正藏》“经集部”(卷十四),从(四二六)《佛说千佛因缘经》,到(四五九)《文殊师利悔过经》,都有相同的意义:称佛名号,可以忏除业障,往生净土。而称念佛名等,还有种种现生功德,与《般若经》等所说读诵经典相同,所以诵经也好,(念佛)礼忏也好,有共通的意义而被联合起来。“经忏”的成为一词,也许因此而来。

礼佛称名的忏悔,如《舍利弗悔过经》说:“持悔过经,昼夜各三过读”。“昼夜各三过读”,那是一日一夜,六时读诵经的;可说是忏悔与诵经的统一。从译典来看,印度佛教发展为诵偈的礼忏,如龙树《宝行王正论》说:“现前佛支提,日夜各三遍,愿诵二十偈”。佛支提是佛舍利塔,当时佛像还不多,所以在塔前诵偈;所诵的二十偈,就是礼佛,忏悔,劝请,随喜等。东晋佛陀跋陀罗译出的《文殊师利发愿经》,共四十四偈,就是“普贤行愿品”(六十二)偈的初型。《出三藏记集》(卷九)《文殊师利发愿经记》说:“外国四部众礼佛时,多诵此经以发愿求佛道”。这可见礼佛,称名,忏悔为主的诵偈,已成为印度大乘佛教的一般行持。在中国,梁、陈时代(公元五0三~五八八),忏文发达起来。唐道宣的《广弘明集》(卷二十八)所载,有梁武帝,梁简文帝,陈宣帝,陈文帝,及江总所作的忏文。不只忏文而编成忏法仪轨的,是陈、隋间的天台智者大师。智者撰有《法华三昧忏仪》,《请观世音忏法》,《金光明忏法》,《方等三昧忏法》(“忏法”,智者是称为“行法”的,后人改称为“忏法”)。天台的后人,唐湛然有《法华三昧补助仪》,《方等忏补助[阙]仪》。到宋代,法智有《修忏要旨》,(金)《光明忏仪》,《大悲忏仪》;遵式有《金光明护国仪》,治定《请观世音消伏毒害陀罗尼三昧忏仪》,治定《往生净土忏仪》,《炽盛光忏仪》,《小弥陀忏仪》,《法华三昧忏仪》;净觉有《楞严礼忏仪》,仁照有《仁王忏仪》;南宋晚年有志盘的《水陆道场仪轨》。宋初的法智,专心讲经礼忏三十年,而遵式被谥为“忏主”,可见宋代天台学者的重视忏法。天台教观的弘扬,与礼忏相结合,是影响中国佛教最深切的。属于贤首宗的,有唐宗密的《圆觉经道场修证仪》;知玄的《慈悲水忏法》等。从忏法的内容来说:有忏罪的,是忏法中的取相忏,要“见相”才能消除业障。有作为修行的前方便,天台宗、华严宗、密宗、净土宗,都有这类忏;天台的忏法,本是以此为主的。以上,都是自己修持的。有为人消灾的,如陈永阳王从马上堕下来,昏迷不知人事,智者曾“率众作观音忏法”,永阳王得到了平安,这是为人的现生利益而修忏。有为国家修忏的,如天台宗的法智与遵式。《仁王护国般若经》说到:请百位法师,“一日二时讲读此经,……不但护国,亦有护[获]福”,这是为了国家而讲读经典与修忏法的(仁照有《仁王忏法》)。诵经修忏法门,在民间发展中,渐渐的重在消灾植福,超度鬼魂,关键在元代。元是文化低的蒙古人,成为中国的统治者。对各种宗教,都受到保护,但自元世祖起,“西番僧”(现在称为喇嘛)受到了异乎寻常的尊敬与纵容。对中国传统的佛教,好处是:“三武二宗”(加一宋徽宗),佛教受到破坏,都有道士在从中作怪。到了元代,总算在帝王的支持下,佛道一再辩论,达成焚毁一切伪造道经的胜利(现在还是编在《道藏》中)。坏处是:“西番僧”大都是不僧不俗的,修男女和合的欢喜法;有的还蒙元帝赐几位美女。国家随时都在作消灾植福的功德(经忏法事),还成立“功德司”来管理,这主要也是“西番僧”的事。“上有好之,下必有甚者”,内地僧侣的不僧不俗,与民间的经忏法事,当然会大大流行起来。明太祖护持佛教,也要维持僧伽清净的。从洪武二十四年,“申明佛教榜册”(《释氏稽古略续集》卷二)所见:僧人分三类,在“禅僧”、“讲僧”以外,有“瑜伽僧”,也称为“教僧”,就是为人诵经礼忏的应赴僧。诵经礼忏的,已成为一大类(怕还是多数),中国佛教是大变了!“榜册”中明令,有眷属(妻)的还俗;如与眷属分离,准予住寺修行。对“私有眷属,潜住民间”的,严加取缔;“官府拿住,必枭首以示众”。不僧不俗的情形,太严重了!并禁止“民间世俗多有仿僧瑜伽者,呼为善友”。这类应赴经忏的在家人,从前我以为上海五马路,今日台湾才有这种现象,原来元明间也曾如此。亏了明太祖的护持,总算阻遏了歪风(没有变成不僧不俗,僧俗不分的),但在民国初年,太虚大师所见的佛教,清高流,坐香[坐禅]流,讲经流,忏焰流,“其众寡不逮后一(忏焰)流之什一”。忏焰流就是瑜伽僧,占佛教僧侣十分之九以上(台湾似乎少一些),这才是元明以来的佛教的主流!

着重于消灾、消业、超度亡灵的“经忏法事”,现在流行的,有一、“水陆 斋会”,是盛大的普度法会。 宋《释门正统》(卷四) 说:梁武帝梦见神僧,要他作水陆大斋,普度苦恼众生。谁也不知水陆大斋是什么,志公劝武帝“广寻经论”。武帝在经中,见到了“阿难遇面然鬼王,建立平等斛食”,这才制立仪文。天监四年二月,在金山寺修水陆斋,“帝亲临地席,诏(僧)佑律师宣文”。志盘的《佛祖统纪》也这样说,但略去了阿难见面然[焰口]鬼王事。阿难见面然鬼王,出于《佛救面然饿鬼陀罗尼神咒经》,是唐(公元六九五~七0四年)实叉难陀译的。武帝寻经,怎能见到唐代的译经?志盘大概感觉到这一问题,所以略去了。但是《释门正统》所说,有事实的成分,如说:“诸仙食致于流水,鬼食致于净地”。布施饿鬼,饮食是放在“净地”上的,布施仙人及婆罗门,饮食“泻流水中”,这确是《救面然饿鬼陀罗尼神咒经》所说的;“水陆”二字,是依此得名的。在每一饿鬼前,“各有摩伽陀斗四斛九斗饮食”,也就是“平等斛食”的意义。这样,普度饿鬼仙人的水陆大斋会,一定在实叉难陀译经以后,不可能是梁武帝所撰的。《佛祖统纪》(卷三三)说:唐咸亨(公元八六0~八七三)年间,西京法海寺道英禅师,“梦泰山府君”说起,知道梁武帝所集的,“今大觉寺义济得之”,这才得到了水陆仪,“自是,英公常设此斋,流行天下”。这才是中国流行水陆斋会的事实!无论是义济或道英,极可能是唐末咸亨年间,假传泰山府君所说,托名为梁武帝所集而兴起来的。二、“梁皇忏”,是忏罪消灾,救度亡灵的法事。元末,觉岸的《释氏稽古略》(卷二)说:梁武帝的夫人郗氏,生性残酷嫉妒,死后化为巨蟒,在武帝梦中求拯拔。“帝阅览佛经,为制慈悲道场忏法十卷,请僧忏礼”,这是“梁皇忏”的来源。稍为早一些的念常,编《佛祖历代通载》,也说到郗氏的“酷妒”;死后在梦中见帝,并关心武帝的健康。武帝“因于露井上为殿,衣服委积,置银辘轳、金瓶,灌百味以祀之”(卷九)。文中并没有说到忏法,但目录中作“郗氏夫人求忏”,这应该是后人改写的。郗后的酷妒,死后化作龙形,唐高宗时李延寿所作的《南史》已有记载。《通载》进而说祭祀,《稽古略》就说到忏法。《通载》说是天监四年,《稽古略》改为二年,这是天监四年水陆斋会传说的翻版。《茶香室丛钞》说:梁皇忏是梁代诸名僧,删改齐竟陵王的《净行法门》而成。元代的妙觉智等“重加校订审核”,成为现行的“梁皇忏”──《慈悲道场忏法》。可以推定的,这是元代所编,假借梁武帝的名字来推行的。在中国佛教史上,梁武帝确是诚信佛法的。隋《历代三宝纪》(卷十一)说:武帝为了“建福禳灾,或礼忏除障,或飨鬼神,或祭龙王”,命宝唱等集录了《众经忏悔灭罪方法》等八部。虽只是集录经文,但对建福禳灾,礼忏除障,飨鬼神与祭龙王等法事,是会有影响的,这可能是“水陆斋会”与“慈悲道场忏法”,都仰推梁武帝的理由吧!三、“瑜伽焰口”,是以超度饿鬼为主的。唐不空译的《救拔焰口饿鬼陀罗尼经》,是实叉难陀所译《救面然饿鬼陀罗尼神咒经》的再译。不空并译出《瑜伽集要救阿难陀罗尼仪轨经》;“明藏”有较广的《瑜伽集要焰口施食仪》,可能是元代“西番僧”所出的;明、清又有各种不同的改编本。“施食”──救济饿鬼,在我国的晚课中,有“蒙山施食仪”,近代有人扩编为“大蒙山施食仪”,也有作为“法事”的。“水陆斋会”、“瑜伽焰口”、“蒙山施食”,救度鬼魂的本质是相同的;在“秘密大乘”中,只是低级的“事续”。适应中国的“人死为鬼”,与“慎终追远”的孝思,这一超度鬼魂的法事,得到了异常的发展。七月──“鬼月”普度而施放(救济品)焰口,到处都在举行。流行的“水陆斋会”,“内坛”是主体,加上“大坛”的礼忏,“华严坛”、“净土坛”等的诵经、念佛,成为“经忏法事”中最具综合性的大法事。四、“大悲忏法”,宋知礼依《大悲心陀罗尼经》而编成的。本是修持的方便,但观世音与现生利益──消灾植福,西方净土有关,所以也成为一般的“经忏法事”。五、“慈悲三昧水忏”,是唐末知玄所辑成的,可以消释宿世的冤业,也相当的流行。六、“净土忏”──《往生净土忏愿仪》,是忏罪而往生西方净土的。七、“药师忏”,依《药师经》而造,作为消灾延寿的法事。八、“地藏忏”──《慈悲地藏忏法》,这当然是超度亡魂用的。此外,还有“血湖忏”、“金刚忏”、“壬申忏”等,流行的相当多。再说与称佛名有关的二部忏法,“万佛忏”与“千佛忏”。阴历年初,寺院中多数拜“万佛”与“千佛”,由出家人主持唱诵,在家信徒也随着礼拜。这是依《佛名经》及《三千佛名经》而来的。元魏菩提流支,译《佛名经》十二卷,是大乘经中佛名的集成。《大正藏》中有三十卷本的《佛名经》,每卷都列举佛名,经(法)名,菩萨、辟支佛、阿罗汉──僧名;称名礼敬三宝后,有忏文,末后附录伪经──《大乘莲华宝达问答报应沙门经》一段。称《法显传》为《法显传经》,分宾头卢颇罗堕为二人,这部《佛名经》的编集者,对佛法的理解,显然是幼!7怮的。三十卷本的《佛名经》,唐《开元释教录》(卷十八),列入“伪妄乱真录”,并且说:“群愚仿习,邪党共传,若不指明,恐稽圣教”,似乎当时已流传民间了。“丽藏”本在卷一末的校勘记说:“然此三十卷经,本朝盛行。行来日久,国俗多有倚此而作福者,今忽删之,彼必众怒”。“作福”,就是作功德。知道是“伪妄”而不敢删去,可以想见流行的盛况了!这部经的后二卷,与《三千佛名经》中的《现在千佛名经》相合,也是称佛名与忏悔的(过去、未来千佛,有佛名而没有忏法)。“万佛忏”与“千佛忏”,就是依此而来的。在现在流行的经忏中,“万佛忏”与“千佛忏”,及“大悲忏法”,还有集众礼诵忏的,其它忏法,都成为僧众代人礼诵的“经忏法事”,也就是“瑜伽”──应赴僧的专职了。

“经忏法事”,本出于大乘的方便道,演化为应赴世俗的法事,从适应世间来说,是有相当意义的。任何宗教,普及社会,对信徒都会有一定的宗教义务。如结婚,生孩子,弟兄分家,丧葬,基督教也会为信徒举行“礼拜”;天主教,伊斯兰教等,都各有不同的宗教仪式。中国佛教的“经忏法事”,可说是普及民间,满足信众要求而形成的。在佛教国家中,中国是“经忏法事”最兴盛的;唐、宋时代,日、韩僧侣来中国求学佛法,也有为信徒诵经等行仪。代表原始佛教的“律部”中,信徒如生孩子,造新房,外出远行(去经商),丧葬等,都会请僧众去受午供。吃好了饭,施主在下方坐,听上座略说法要,说偈颂回向功德(“呗[口+匿]者”由此而来);如上座不会说法,就背诵一则佛经。这就是“应赴”受供,为信众作功德,为信众诵经的起源。初期“大乘佛法”兴起,诵经,礼佛称名忏悔等方便,自力而含他力的思想。中国式的“经忏法事”虽多少中国化了,而实受后期“秘密大乘”的影响。如《大灌顶神咒经》(第十二卷是《药师经》的古译),是晋人编集的,也有印度传来的内容。第十一卷《佛说灌顶随愿往生十方净土经》,也是地狱、饿鬼不分的;对临终及已经死亡的,一再说要为他“转读”(经)、“修福”。为人诵经礼忏,以救度亡者,在中国“人死为鬼”,“慎终追远”的民俗中,是需要的。如明洪武二十四年的圣旨说:“率众熟演显密之教应供,是方足孝子顺孙报祖父母劬劳之恩”。适应中国民俗,不妨有“经忏法事”,但对中国“经忏法事”的泛滥,总觉得是佛法衰落的现象。因为一:中国的经忏多,主要是人死了,都要做功德。有的逢七举行,有的四十九日不断,满百日,周年,也要做功德,而七月普度,到处在放焰口。举行法事,需要的人也多,如“梁皇忏”(七天)十三人或二十五人,“水陆大斋”是四十九人,五人、七人的是小佛事。人数多,次数多,时间长,这多少是受到儒家厚丧厚葬的影响。应赴经忏,实在太忙了,如僧数不足,就邀在家的(穿起海青袈裟)凑数。大家为这样的法事而忙,胜解佛法、实行佛法、体悟佛法的,当然是少了!二、“经忏法事”,应该是对信众的义务。现代日本佛教,遇信徒家有人丧亡,会自动的按时去诵经,人不多,时间不长,可能就是我国唐、宋时代的情形。民国四十一年,我到台湾来,台湾佛教也还是这样的。但大陆佛教(在家出家)来了,做法事是要讲定多少钱的。从前上海的寺院,有的设有“账房”,负责接洽经忏。严格说,这已失去宗教的意义,变成交易的商业行为。依《释氏稽古略续集》(卷二),明洪武年间的“申明佛榜册”,说到“应赴世俗,所酬之资,验日验僧,每一日一僧钱五百文。主罄,写疏,召请──三执事,每僧各一千文”,可见由来已久。国家明定价格,免瑜伽僧的贪得无厌,但从此,应赴经忏每天多少钱,僧众也觉得理所当然。多数人为此而忙,专在临终、度亡上用力,难怪太虚大师要提倡“人生佛教”。在家出家的佛弟子,为佛法着想,的确应该多多反省了。

六 放生
放生,是《梵网经》,《金光明经》等所说到的。佛法“不杀生”,还要“ 护生”,从救护人类而扩大到救护(人以外的)众生,当前动物的生命,而有放生的善行,正是慈悲心的表现。经论中怎样的放生呢?有见到鱼池干涸,运水来救活鱼类,有见水中浮有蚁群,快要被淹死了,设法引蚁类到达干燥的地方;也有见市上卖鳖,用钱买来放入池中的。动物在死亡边缘,设法救护他,使他免于死亡,这是放生的本意。我国自梁武帝禁断肉食,放生就开始流行起来,智者大师就是放生的一位。在天台山临海,辟一放生池,得到国王支持,严禁采捕放生池的鱼、鳖。唐、宋以来,国王与民间,有多数放生池的成立。我所见到的,福建鼓山涌泉寺,寺内有放生院。信徒送来放生的鸡好多!还有一只牛,一只马,常住特地立鸡头、牛头、马头(如库头,园头,门头,“头”是主管的意思)来负责管养。还有,西湖一带寺院,多有引溪水成池而放鱼的。溪水浅而清彻,游鱼五色斑烂,“玉泉(寺)观鱼”,多少变质而成为观赏娱乐的地方。这是我所知道的,放生都放在受保护的特定地区,被放的动物,能平安的度过一生。

台湾的放生池不多,放生的风气却很盛(也许是从大陆传来的)。寺院举行 法会,信徒们会自动的集款放生;也有由寺方主办,信徒们发心乐施;还有成立放生会而定期放生的。放生是慈悲心行,是功德,据说还能消灾益寿,我理当赞叹。但现今的放生方式,副作用太大,我真不敢赞同。因为,现在一般的放生,不是见到众生的生命垂危,心不忍而放生,让他平安的生活下去,而是为了功德,定期的、大量的买来放生。所放的,主要是麻雀等小鸟、小鱼、泥鳅、乌龟等动物。定期的、大量的放生,市场上那有这么多!所以要事先向市场去定购;出卖鸟雀、鱼等为业的商人,要设法去捉来应付买主。买了回来,也不问笼子里、竹篓里、水桶里的小鸟们,懂不懂国语或闽南语,先请法师来为他们归依,然后把这些被关了好久的小鸟们,运到山上、水中放生,功德也就完成了。试问:如你们不放生,这些可怜的小动物,会被捉吗?他们的被捕,是为了成就你们的功德,这是什么功德!如犯法而被关在监狱中的囚犯,国家举行大赦,那可说是“德政”。如为了施行德政,出动军警,把无辜的民众,大批捉来禁闭,然后宣布大赦,让大家回去,这能说“德政”吗?善心的佛弟子,少为自己的功德打算,也该为无辜的麻雀们想想呀!民国七十七年十二月十九日,《联合报》有一则新闻:某寺举行大法会,大量──连不会飞的小鸟也捉来放生。恰遇寒流来袭,放生的第二天,到处是死伤的小鸟。一位少年,检了十几只还不会飞的小鸟回去养着,等他们会飞了,让他们自由的飞翔天空。读了这则报导,我有说不出的感触。这位少年,才是真正的放生者,功德无量!那些自以为放生的,不但没有功德,还要负起间接杀伤小鸟的罪业!为了放生而捕捉,使小鸟、小鱼们,受到恐怖,不自由,这是功德吗?有的定期放生,在一定的水域内放鱼,时间久了,渔人们到时会来等着。等放生者功德圆满而去,渔人会立刻出来捕捉。鱼儿们被重叠的放在水桶中,时间久了,不大灵活,当下捕捉,十有六七被捉起来了。这次可没有人再来放生,他们的被杀,放生者应负间接的责任!佛法不只是信仰,不要专为自己着想,迷迷糊糊的造罪业!以放生为事业的法师、居士!慈悲慈悲吧!

七 传戒
出家的,要受沙弥(女性名“沙弥尼”)十戒,比丘(女性名“比丘尼”)具足戒,才能完成僧格,成为僧伽的一员。这是成立僧伽根本,出家的第一大事,所以在“律部”犍度中,“受具足”是第一犍度。在南传佛教区,发心出家的,只要师长及大众同意,就可以集众为他受戒,几点钟就完成了,是隆重而又平常化的。由于我国是大乘佛教,所以出家受戒的,还要受(通于在家的)菩萨戒,合称“三坛大戒”。不知什么时代开始,我国是举行大规模的集团受戒,有五十三天的,有三十五天的(极少数是七天的)。时间长而人数多,成为中国特有的盛大戒会。

佛教在印度,由于僧众的分化,出家所依据的“律部”,也就大同而有些差别。传到我国来的,东晋时译出了五部律,所以早期中国僧寺所依的戒律,是并不统一的。在流行中,《四分律》渐呈优势。探究律部而大成的,是以《四分律》为宗的唐初(终南山)道宣律师,为以后中国出家众所尊重。经唐末衰乱,北宋时有台州允堪,杭州元照,探究发扬,使南山律中兴起来。宋代的寺院,分禅寺、讲寺、律寺,可见当时是有“依律而住”的僧伽。痛心的是元代信佛,特重“西番僧”(即喇嘛),弄得僧制废弛,经忏法事泛滥。到明初,佛寺就分为禅寺,讲寺,瑜伽应付经忏的教寺,而律寺没有了。虽还有传戒的,没有了律寺,当然没有“依律而住”的“六和僧”。直到明末清初,有古心律师,在金陵(南京)弘传戒法。弟子三昧光,与弟子们移住宝华山(今名)隆昌寺,每年传戒,一直到近代。论传戒,宝华山第一!虽不能促成僧伽的清净,但到底维持了出家的形象,功德是值得肯定的!然依三昧光弟子,见月律师《一梦漫言》所说:见月提议“安居”,同门都嫌他标新立异。可见这是一个专门传戒的集团,对戒律是没有多少了解的。传戒而不知戒,当然会流于形式。我是民国十九年冬,在禅、讲、律并重的名剎天童寺受戒的,戒和尚是[上]圆[下]!4漒大和尚。由于我国是集团受戒,人数众多,所以在三师七证外,有好多位引礼师(女众的名“引赞师”) ;引礼师的领袖,称为开堂,大师父。论到正式传授戒法,没有引礼师的事,但是平常管教戒子的,大师父的地位,好象非常重要。我是出了家就去受戒的,佛门中事,什么都不懂。引礼师要我们记住“遮难文”,主要是记住:“无,无,非,非,非;非,非,无,无,无”(可能有些记错了)。就是问一句,就答一句“无”,或答一句“非”,依着问答的次第答下去,不能答错就是。引礼师教导我们,如答错了,是要杨柳枝供养(打)的。等到正式受戒,就是答错了,没关系,好在三师们都没有听见。我莫明其妙的记住,又莫明其妙的答复,受戒就是要这样问答的。后来读了“律部”,才知“问遮难”,等于现代的审查资格。如有一条不合格的,就不准受具足戒,所以一项一项的询问,称为“问遮难”。能不能受戒,完成受戒手续,这是最重要的一关。这应该是要根据事实的,而引礼师却教我们要这样回答!这样,来受戒的没有不合格的,原则上人人上榜,那又何必考问?有形式而没有实际意义,在受戒过程中,没有比这更无意义了!不知宝华山怎样?近来台湾的戒会怎样?又如佛制:出家的要自备三衣、一钵,如没有衣钵,是不准受戒的。所以要问:“衣钵具否”?引礼师教我们说:“具”。其实我国传戒,衣钵由戒常住(向信徒募款)办妥,临时发给戒子。常住早准备好了,还要问“衣钵具否”,不觉得多此一问吗?我受戒时,常住给我一衣(“七衣”)一钵;受比丘戒时,临时披了一次三衣。“五衣”,我没有再接触过(这本是贴身的内衣);“大衣”,是到台湾来才具备的。现在台湾传戒,戒子们都有三衣一钵,比我受戒时好得多了。不过,常住预备好了,何必多此一问?不!这是受戒规制,不能不问。脱离了实际意义,难怪在受戒过程中,尽多的流于形式。形式化的传戒受戒,可说到处如此,有何话说!不过我觉得,在戒期中,引礼师管教严格,还挨了两下杨柳枝,对一个初出家的来说,不失为良好的生活教育!

台湾佛教,本从国内传来,夹杂些罗祖下的道门(斋教)。受了日本五十年的统治,出家中心的佛教,变得面目全非。光复后,民国四十一年,中国佛教会发起,首次在大仙寺传授“三坛大戒”,以后每年传戒一次,出家中心的佛教,从此有了转机。这一传戒运动,白圣老法师的功德不小!传戒的流于形式,由来已久,到处皆然,是不能归咎于谁的。在白老指导下,有新的发展,也有值得注意的事。一、“二部受戒”:比丘尼受具足戒,刘宋以来,一向是从大德比丘受的,现在举行二部受,可说是“律部”古制的恢复。在印度,比丘僧与比丘尼僧,称为二部僧;住处,是完全分别居住的。由于佛世的女众,知识低一些而感情又重,难免不如法。为了维护比丘尼僧的清净,所以这样的立制:受比丘尼戒的,先由大德比丘尼(在尼寺)如法受戒。接着到比丘僧住处(寺院),请大德比丘们再依法传授,也就是由大德比丘加以再审查,核准,这是二部受戒的意义。台湾举行律制的二部受戒,应该是大好事。不过台湾举行的“三坛大戒”,受戒的男众、女众,一来就住在同一寺院里,与古制不同。既然共住一处,倒不如直接向大德比丘受,也可省些手续。否则,又只有二部受戒的形式,没有二部的实际意义!二、“增益戒”:曾受具足戒的,再来戒会受一次具足戒,称为增益戒。依佛法,通于在家出家的菩萨戒,受了戒不妨再受,可以增益戒的功德。但受出家具足戒的,如犯重而破戒的,逐出僧团,不准再出家受戒。如犯了或轻或重的戒,可依律制忏悔,随所犯的轻重而给以不同的处分,出罪(与大乘的忏法不同)。“忏悔则清净”,回复清净比丘或比丘尼的僧格,精进于修行得证。所以受了出家的具足戒,再受增益戒是不合律制的。虽然提倡出家的增益戒,女众来受戒的会更多,传戒的法会更盛大,但这只有法会盛大的形式而已。这两点,我也只是听说,可能与事实不符!

有关传戒受戒,问题多多,无从说起,说起我也无法做到,就这样结束了吧!
八 还俗与出家
佛教有出家制,出家的可以还俗吗?还了俗可以再出家吗?这是个很实际的问题。依“律部”说:出家的可以舍戒还俗,佛教与社会,都不应轻视他;出家与还俗,每人有自决的权利。还俗的原因很多,做一个如法而行的在家弟子,不也同样的可以修行解脱吗?不过,还俗要合法的,公开的舍戒而去,不能偷偷的溜走(以便偷偷的回来)。男众(比丘)还了俗,可以再出家:落发,受沙弥戒,受具足戒,又成为僧伽的一分子。但不论过去出家多久,年龄多高,对佛教的贡献多大,这些资历,由于舍戒而全部消失了,现在还要从末座──最小的比丘做起。女众如舍戒还俗,是不准再出家的。为什么不准再出家?律师们也许会知道原因的。总之,出家是大丈夫事,还俗并不等于罪恶:佛法是这样说的。

出家与还俗,与世间的入籍、出籍,入党、退党一样,都有一定的制度,决不能要去就去,说来就来的。我出家以后,一直往来于闽院,武院,普陀佛顶山阅藏楼,对中国佛教的实际情况,实在知道得太少。民国二十六年,抗日战争开始,我却在武院病倒了,恹恹无生气,一直无法康复。忽有三位僧青年,从宁波来到武院,大家爱国情深,决心要投入抗战阵营。三位去了半月,又回武院来了。他们曾去了延安,参观,共党表示欢迎,但勉励他们到华中方面宣传抗日。他们有点失望,乙同学回湖南去,丙同学不知怎样的到了云南。甲同学知道了沈君儒到了汉口,就渡江去拜访。沉君儒为他介绍,到山西李公朴主办的民族大学去学习。于是甲同学脱下僧装,参加革命阵营去了。似乎不到三四个月,由于日军的侵入晋南,民族大学瓦解,甲同学随着民大同学,又渡河去延安访问,但还是回到了武院,重披僧装。似乎有些失望了,所以赋诗说:“再探赤域力疲殚”。不久,去香港宏法,成为宏法海外的大德。那时,我感到非常难过。虚大师门下的僧青年,竟这样的来去自由!新僧!新僧!我不禁为虚大师的革新运动而悲哀。在我出家的岁月中,国难,教难,而自己又半生不死,这一年是我最感到沮丧与苦恼的日子(其实,这种情形,中国佛教由来已久,只怪自己无知,自寻苦恼)。三十八、九年间,在香港见到了又一位,使我更感到震惊。一位天台宗传人,本来在香港弘法。抗战期间,到了后方。响应蒋公“十万青年十万军”的号召,决心还俗从军,以身报国,这是多难得呀!后来,他陷身在北平。由于香港某教团的需要,设法请他来港。一到香港,马上披起大红袈裟,讲经说法,大法师又回来了。等某教团的事务办妥,又一声不响的去了台湾,从事党务工作。天台宗被称为老派,而竟与新僧同一作风,这是我意想不到的。这位天台传人,一直到退休,才以居士身分,与佛教界相见。过了好几年,台湾中部某寺,举行住持晋山典礼,长老们大多来了。他宣布重行出家,据说长老们为他证明,他就是老法师了。从此弘法中外,住持道场。脱掉又穿上,穿上又脱下,一而再的自由出入,我这才知道,在中国佛教界,是由来久矣!以上还可说爱国爱教,事难两全,而另一位优秀的僧青年,却大为不同。弘法多年,忽而与同居人改装还俗。由于生活艰难,只好再度出家,在台北临济寺闭关。槟城某法师来台,想请一位法师,于是关中的青年法师,被推介而出关了。槟城的极乐寺,是福建鼓山涌泉寺的下院,历届的监院与大护法,都是闽北人。这位去槟城的青年法师,恰好是闽北人,所以得到护法们的拥护供养。大概一年吧,青年法师得到了不少供养,所以一回台湾,就重过家庭的生活。为什么要闭关,原来这是有旧例的。清末民初,上海租界有一位知名人物黄中央,得到哈同夫人罗迦陵的赏识。中央劝迦陵发心,由他自己主编了一部《(迦陵)频伽大藏经》;中央与中山先生等往来,对国民党的革命事业,有相当的贡献;这真是一位为教为国的伟人!二次革命失败后(那时,罗迦陵又赏识了一位伊斯兰教友),黄君回到了镇江金山寺。据说:原来他本名宗仰,是接了金山寺法(有资格当住持)的法师。金山寺是江南名剎,还了俗的不好意思让他再当住持,赶快闭关吧!掩关三年,金山寺推介到另一名剎去任住持。这样看来,还俗的只要闭关一次,就恢复了完全的僧格,可说中国人自己想出来的制度。我以为,这决不是创新,而是中国佛教的惯例。以上几位,有的根本不认识,总之与我说不上恩怨。我所以说起,毫无对人的攻讦意义,而只是略举一例,慨叹佛教界的法纪荡然,由来已久。“入僧”与“出僧”,没有法纪可言,传戒有什么意义?如说佛教(出家众)要组织化,那真是缘木而求鱼了!

出家受戒,舍戒还俗,是僧伽“依律而住”的基石,这才能达成“正法久住”的目的。大概的说:佛法传来中国,最没有成就的,就是律。早在宋代,离律寺别有禅寺、讲寺;等到只有“传戒训练班”式的律寺,持律只是个人的奉行,无关于僧伽大众了。我国出家与还俗的杂乱,原因是:一、中国文化以儒家为主流,儒家重道德而不重法治,佛弟子受到影响,总觉得律制繁琐,学佛应重内心的解脱。在来台湾以前,听说“天理,国法,人情”,现在台湾上下,改为“情,理,法”。提倡法治而人情第一,可说是“甚希有事”。佛教中,大家人情第一,这样的来去自由,也没有人提出异议。见多了成为常态,只要回来了就好。二、复位慧而轻戒律:唐无着文喜去五台山,遇到有人(据说是文殊)问:“南方佛法如何住持”?文喜答:“末法僧尼,少修戒律”。文喜反问:“此地佛法如何住持”?那人说:“这里是龙蛇混杂,凡圣交参”。文喜不忘律制的佛法立场,那人所说,就是大乘佛教了。“龙蛇混杂,凡圣交参”,等于中国佛教隆盛期的忠实描写。等到蛇多龙少,大家向经忏看齐,大德如凤毛鳞角,在社会人士的眼光中,到底佛法是怎样的宗教?三、与佛教的受迫害有关:公元千年以前,中国佛教已经历了“三武一宗”的法难;赵宋以后,又经历了多少的折磨(如宋徽宗,明世宗)。严重的僧尼被杀,轻的也被迫还俗。好在法难时间不久,佛教恢复,心存佛法的又回来了,不一定再受戒。例如禅宗的沩山灵佑,在唐武宗毁佛时,被迫还俗。他觉得道在内心的修证,不在乎有没有落发,后由门人劝请,才再度落发的。还有政府(如唐肃宗)为了筹措经费,大批的出卖度牒(出家的可以免兵役与免丁税),这样的出家众,怎能如法清净?如真是“王难”,“贼难”(如衣服被盗贼剥光,只能临时找衣物来蔽体,再来乞化僧衣,也不能说是还俗),那是佛教的大不幸!但一再遭受迫害(被迫还俗又出家),引起的副作用──还俗而又自由出家,是相当大的。中国出家众,是多苦多难的!如民国三十七、八年间,有的出家人,被强迫的抓来从军,有的为了避难而混在军中(大陆的十年文革,更彻底的被消灭了)。来台湾后,再设法次第的回到僧中(有的就一去不返)。又如服兵役后出家,逢到临时召集,还得改装去参加几天。这样的脱却僧衣,重新穿上,是“王难”一类,出于无奈,是可以谅解的。不过被迫改装再出家,还是会引起副作用的,僧伽是会一天天杂滥起来的。如要整顿佛教,要先将一切出家的纳入组织,有出家与舍戒的档案可查(及“王难”而被迫的),进一步做到破戒(不是犯戒)的勒令还俗,不得再出家,僧团才会有清净的可能。

九 供僧
供僧,就是供众。佛教的出家弟子,专心于自利利他的法业,生活所需,是依在家众的供施而来的。在印度,佛与出家弟子,每日去村落、城中乞食。布施饮食的,不能说是供僧,因为这是随来乞求的而施与,不是平等的施给多数人。如在家弟子,请多少(不定)众去他家里受供养,平等的供给每一位,那就是供僧了。在供僧中,“安居施”──七月十五日最隆重。佛制:比丘、比丘尼,在夏三月(四月十五──七月十五日)中“雨安居”。这虽由于雨季,不适宜到处游行,而三月中安居修行,也是好事,古人多有在安居中成圣的。所以安居终了,俗称“解夏”。那一天,附近的信众都来供养,称为“安居施”。除丰盛的饮食外,还有供养布疋(做新衣用)的,日常用品的,这是佛教的大节日。佛法是平等的,但法在世间,也不能没有限制。安居施只布施给在这里安居的,人数是一定的。如有听说这里的安居施丰厚,他处的出家人临时赶来,那安居施是没有他这一分的。出家众三月安居,到这天,受比丘戒的年龄,长了一岁,所以比丘(及比丘尼)的年龄,古称多少“夏”。中国佛教不重安居,与世俗的年节混合,所以变成“僧腊”了。这一天,比丘、比丘尼都大了一岁,如父母见儿女长大一样,所以称为“佛欢喜日”。可是中国佛教,七月十五日与饿鬼相结合,成为超度鬼魂的佳节。唉!佛法的演化,有些真是出人意外的!

信众(出家人也可以)到寺院里“打斋”(西藏称为“放茶”),平等供养,就是供僧。我受戒时,天童寺“打斋”的分供众,如意斋,上堂斋,那是依供养金钱多少而分类的。现在台湾戒会,在上堂斋以上,又有××斋,××斋,而最高的是护法大斋。一般人总说佛教守旧,其实创新的也着实不少呢!

七月十五日供僧,中国佛教早变质(度鬼)而忘记了。似乎菩提树杂志社,发起七月十五日供僧,由信徒发心集合,购买些日用品,选定对象,到时分别寄去,每人一分。虽不是安居施,而确是唤起供僧的先导者!台北莲华佛学院,多年来也发起这样的供僧。不到十年吧!中国佛教界,在七月十五日,有斋(比丘、比丘尼)僧大会。元亨寺等,局限于南部县市;台北方面,是全国(全省)性的,真可说盛况空前!四方僧到处远来,见面,晤对,可以增进佛教僧团的和合(团结),也许有些作用的。不过,一、全省(国)性的斋僧,地区未免太广了。遥远的乘车(有的可以搭飞机),远地是要早一天动身的。为了参加一餐午斋(也许还有物品),而要费二、三天时间,总觉得不偿失。将来全国统一,如主办斋僧大会,远地的飞机往来,也要好几天呢!二、某次斋会,是中佛会与城隍庙合办的(也许是中佛会名义被利用一下)。城隍庙的神像,是属于中国道教的;与中佛会合办,可能城隍爷已经信佛了?两(?)年前,曾接到一份城隍庙的“月(?)讯”,似乎也在努力宣扬。有一篇文字,主题是“佛由心成,教因魔兴”──八个字。“佛由心成”,似乎肯定佛教的即心是佛,而“教因魔兴”,显然是反对出家教团的。这八个字,原本是“道门”的老话。从城隍庙通讯看来,即使是自称信佛,或者加入中佛会,而城隍庙份子的反佛教(出家)特性,明显的存在。我建议,要办斋僧大会,切不可与城隍庙,某某宫等合作。将来大家神佛不分,佛魔不分,谁来负因果的责任!

一0 拈华微笑
盛唐以下,佛法日渐在起伏中衰落,能始终维持佛法形象,受到一般人尊敬的,是禅宗。虽然禅宗已多少中国化了,但从维系佛法来说,对中国佛教的功绩,是首屈一指的!佛法有师承的传授,师长并以护持正法相付嘱,如西晋译的《阿育王传》说:佛“告摩诃迦叶言:于我灭后,当撰(结集)法眼”(卷三);“迦叶付嘱阿难而作是言:长老阿难!我今欲入涅盘,以法付汝,汝善守护”;“阿难语商那和修:……我今欲入涅盘,汝当拥护佛法”(卷四);“商那和修语优波毱多言:……我今以法付嘱于汝”(卷五);“优波毱多……语提多迦言:我今以法付嘱于汝”(卷六)。在自己要入灭时,这样一代代的付嘱下去。“法藏”,是佛法藏,如摩诃迦叶等所结集的;“法眼”,是悟入佛法的清净知见。可见付嘱的,是结集的法藏,与佛法的如实知见;付嘱后人,要后来的护持佛法,以达成“正法久住”的目标。这一临终付嘱的传说,元魏所译《付法藏因缘传》,共二十四代,到师子尊者为止,都是这样的付嘱。禅宗是菩提达磨传来的,起初也是这样的临终付嘱,一代一人。到了黄梅五祖以后,来学而得益的不少,所以形成了:从师长修学而有深悟的,就得师长的付嘱。在形式的付嘱外,还有“密传心印”。受付嘱不一定在临终,受付嘱的也不止一人,所以传说有达磨的预言:“我本来大唐[兹土],传法度迷情,一华开五叶,结果自然成”(炖煌本《坛经》)。“五叶”是五代;从此以后,果实累累,不再单传一人了。禅宗所传的西天二十八祖,还是依《付法藏因缘传》,略加补正而成的。六祖以后,师资授受,分为五宗。在宋代,出现了释迦付法的新传说,如(公元一一八八年)宋智昭的《人天眼目》(卷五)说:“世尊登座,拈华示众,人天百万,悉皆罔措。独有金色头陀,破颜微笑。世尊云:吾有正法眼藏,涅盘妙心,实相无相,分付摩诃迦叶”。(一一0九年撰)《禅门续灯录》,(一一八三)《联灯会要》,也有这一记录;但契嵩在皇佑年中(一0四九──一0五三)所着《传法正宗记》(卷一),对这一付嘱,还不敢肯定。这是过去禅家所没有的传说,大抵是宋代(公元九六0 ──)以来所传出的。这一传说出现的意义是:释迦化世,一向以声教为主,所以说:“此方真教体,清净在音闻”。达磨西来,还是以“楞伽印心”;《付法藏因缘传》,也只是付嘱护持。而禅宗接引学众的方便,马祖(弘法于公元七五0后)等以后,作风大有变化,如弹指謦咳,扬眉瞬目,推倒禅床,棒喝交施… …可能会引起怀疑过去传法说的可信性。那末,“拈华示众”,“破颜微笑”的心心相印而付嘱,就适合当前的禅风了。而且,禅师们轻视经论,自称“最上乘”,这一传说也是很适合的。从此,“拈华微笑”,被一般看作“禅源”,禅宗是从“拈华微笑”而来的。后来,甚至有“抹杀五家宗旨,单传释迦拈华一事,谓之直提向上”的(《五宗原》序)。这可能是不满宗派偏执,专在师资授受上起诤论的反响!     一一 付法与接法

禅宗自五祖弘忍以下,分为南北二宗。南宗的六祖慧能门下,也分几大派,后由南岳怀让、青原行思──二大流,发展而分为五宗,被后世称为禅门正宗。五宗中,沩仰宗与法眼宗,已经衰绝了;云门宗也是断断续续的;只有临济宗与曹洞宗,最为兴盛,有“临天下”,“曹半边”的称誉。禅宗的师资相承,与印度所传,临终付嘱护持法藏的意义,不完全相同,而着重于“心心相印”的法门授受,有“付衣”为凭信的传说。等到禅门兴盛,学众多了,无论是一代付一人,还是付嘱多人,凭什么证明得到了师长的付法,是一个严重的事实问题。唐韦处厚所作《兴福寺大义禅师碑铭》说:“洛者曰会,得总持之印,独曜莹珠!习徒迷真,竟成坛经传宗,优劣详矣”(《全唐文》卷七一五)!会,是洛阳的神会,为六祖传授心印的一位。神会的后人,传法时传付一卷《坛经》为凭信,证明是“南宗”弟子。韦处厚代表了当时洪州(马祖)门下的意见,对传付一卷《坛经》的形式,采取了批评的态度。现存的炖煌本《坛经》,是神会门下流传的本子。《坛经》中,叙述了历代传授的法统,又说:“须知法处,年月日,姓名,递相付嘱”。这是说:在付嘱的《坛经》上,要写明传法处,时间,师长与弟子的姓名。洪州门下,起初是承认神会“得总持之印,独曜莹珠”的,但后来又否认了,说他只是“知解宗徒”。当时被批评的传法方式,后代虽不用《坛经》,而证明授受法门的“法卷”,内容是叙述法统,从释迦到菩提达磨,从达磨到慧能,慧能下传到临济(或曹洞)宗初祖,这样的一代一代到传法的法师,接法的法子;末了也是年月日,与神会门下的“坛经传宗”,完全一致。那是当时被批评的,现在却又采用了。不要说“见地”,就是传法的形式,也没有是非标准,这就是宗派意识在作祟!

禅宗兴盛极了,临济,曹洞,云门,一直在兴衰起伏的流传中,但是否代代相传,代代都能心心相印呢?到明代(以前,还没有见到记录),显然已杂乱不堪了。憨山德清(公元一五四六──一六二三)在《紫柏尊者全集》中说:“然 明(朝)国初,尚存典型,此后则宗门法系蔑如也,以无明眼宗匠故耳。其海内列剎如云,在在皆曰本出某宗某宗,但以字派为嫡(传),而未闻以心印心”(《卍续藏》一二六册)。《憨山老人梦游集》说:“五十年来,师弦绝响。近则蒲团未稳,正眼未明,遂妄自尊称临济几十几代。于戏!邪魔乱法,可不悲乎”(《卍续藏》一二七册)!禅宗到了明末,虽然门庭如旧,而实质已相当衰落。不是说从来是什么宗,就是形式的付法,自称临济多少代。当然,真参实学的,不能说从此没有了,只是质量越来越差,到近代,真可说一代不如一代了!

付法的是“法师”,接受法的是“法子”,付法与接法的制度一直沿袭下来。一般的小庙,以从师出家的关系,也自称什么宗,也有法派的名字。如我是临济宗的,因为我出家的师父是临济宗,我师父的师父是临济宗,我也就是临济宗了。这是不用接法的,也不能付法,只是出家剃度的关系,毫无“法”派的意义。大寺院,有以传戒为事的律寺,要在本寺受戒的,才有出任住持的可能。有讲经的讲寺,如天台宗的国清寺,观宗寺,也有付法与接法的,那一定是修学弘扬天台宗学的。最普遍的,当然是禅宗的临济与曹洞了。凡是禅宗丛林(除“子孙丛林”),就是佛教僧伽共有的,都采取付法与接法的制度,住持是一定接了法的。泛论付法与接法,略有二类:一是仰慕“法师”的德行、名望,在佛教中的地位或势力,所以取得“法师”同意而付法;一是付了法,“法子”可以在“法师”的道场任住持,这可能变质为世俗名位的追求。近代的大寺院,有的采取选贤制,如天童寺。住持任期圆满前,先由寺众推选一人,本寺或他处的,但一定要属于同一法系,也就是在同一法系中,选一位较理想的来任住持。原则的说,选贤制是比较合理的。有的寺院采取本寺付法制,如金山寺。“法师”付法给本寺的住众──三五人,将来大法兄、二法兄,一位位的继任住持。这一制度,广泛流行于大江(下流)南北。选贤制是推选长老的;本寺付法制是付与青年才俊的,副作用比较大些。如有的甲寺与乙寺住持,彼此相通,我付法给你的(剃度)徒弟,你付法给我的徒弟,容易形成佛教中的门阀。再则法兄弟好几位,谁也想当住持,而住持不一定有年限,法弟要等到那一天呀!于是彼此结合,把(大 法兄)现任住持逼退,二法兄登位。不久,三法兄又联络大法兄(已是“退居”)等,把老二推下去。如心不在佛法而在住持,那就容易引起联合又反对的不断内部斗争。付法、接法的制度,传到了台湾,不知道传的是曹洞,还是临济宗!其实是不用知道的,只要接法就得了。那何必要付法、接法?付了法,形成“法师”与“法子”的法眷关系;“法师”,“法子”,“法兄”,“法弟”,互相结合,对佛教事务的运作上,多少有些世俗意义的。当然,这是不能与古代禅宗付法并论的。

再说些付法的有趣问题。依法,法是不能代付的,但没有接过法的我,却曾代付了一次半的法。民国三十二年初,四川合江法王寺的老和尚、住持和尚相继的去世了。全县公推了一位新住持,但他没有资格就任。因为法王寺的制度,要接法王寺的法,才能就任住持。老和尚与住持都去世了,住持无法登位,怎么办呢?当时,我是法王寺的“首座”,于是代为付法的责任,推也推不了,只好由我照本宣科的付法一番,让新住持登位了,这是一次。来台湾后,又与白圣老法师,共同代一位过去了的闽南长老,付了一次法,我只能说半次。现在回想起来,付法的本义,可说一些也不存在了,我竟付了一次半,真是愚痴!在香港时,知道某长老付法给一位比丘尼,“法卷”高高的供着,多么光荣!这里面还有暗盘,就是港币多少。好在根本没有法,否则真是稗贩如来正法了!传说:接了法的,一定要把法付出去,否则断绝法种,罪过无量。台湾有一位接了法的,病重时还没有把法付出去,怎么得了!苦苦的求他同门的师兄弟,接他的法,以免成为断绝法种的大罪人。事实是可笑的,但怕断法种而受苦报,一分对佛法的愚昧信心,末法中也还是难得的!

一二 丛林与小庙
“十方丛林”,意思是住众多的大寺,是佛教僧伽所共有的。也有古寺衰落了,寺不太大,住众也不多,不如大寺的组织完善,但住持还是要接过法的,这也可说是丛林的一类。“小庙”,是师父传徒弟,徒子徒孙继承的。一般是小型的,其实只要是子孙继承制的,不管他寺大寺小,都应归入小庙类。这二类,宋初就有了,称为“十方住持院”,“甲乙徒弟院”。

丛林与小庙的分类,是十方公有制,子孙私有制的分类。依释迦律制:出家的比丘、比丘尼,是真正无产的国际主义者。属于比丘个人所有的,是穿著保暖的三衣(比丘尼是五衣);吃饭用的钵,这是乞食所必须的;卧在床上,坐在地上,不能把自己的衣服,常住的床与床褥弄脏了,所以要有尼师坛──铺在地上床上的坐卧具(现在变成礼拜用的具)。这是个人所必备的,还有些日用品,是属于个人私有的。为了适应众生,准许保有“净施”的超标准的衣物,但这是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古代经济贫乏,出家人以佛法自利、利人,依赖信施而生活,当然生活要简朴。即使时代进步,经济繁荣,出家人也不应该豪华奢侈的。佛与出家弟子,起初是住在山野的,山洞,树下,也有在露地住的。王舍城的频婆娑罗王,将“竹林”布施给僧众(佛也在僧中),这是佛教僧众最先拥有的林园。后来,舍卫城的给孤独长者与祇陀太子,奉献了“祇树给孤独园”,这是有建筑物的。佛法越来越发展,出家(僧)众也越多,信众布施的土地与寺院(印度旧称“僧伽蓝”,“毘诃卢”)也越多。凡是布施来的土地与寺院,是属于僧伽共有的。僧,有现前僧与四方僧。如有人今天来这里布施(衣物),是住在这里的僧众──现前僧所应得的,每人一分。僧伽所有的土地与寺院,现在的住众,在规定内,有些是可以使用的。但现前僧没有处分──出卖或赠与别人的权利,因为这是全体僧伽所共有的。土地与寺院的所有权,属于四方僧(现在及未来)。只要是合法的比丘(比丘尼别有比丘尼寺),从四方(八面)来,谁也可以在寺院中住;住下来,就是现前僧的一分子。中国是大乘佛教,欢喜说“十方”,其实四方是现实的,谁见比丘从上方或下方来,住在僧寺里呢!后来,僧众分为二类:有(定期)常住的,有暂来的客僧,待遇上略有差别。这与我国丛林的住众,与临时来住“上客堂”的一样。总之,原则的说,寺院,寺院所有的土地,寺院内的物品,都是属于僧伽全体的(中国称为“常住”的)。也有例外的,那是施主为某比丘造的,或比丘自己筑的房屋。但限制严格:要经僧伽的同意;要察看地方的是否适合;还限定大小──长不过一丈二尺,宽不过七尺。这是个人住的小屋,不准再扩大的。上面所说的四方僧制,是历史的事实。如我国的求法僧,经西域(今新疆及中亚西亚),或从海道经锡兰而到印度;印度及西域的比丘们,来中国弘法,也有来巡礼的;日、韩比丘,来我国求法的,可说是到处无碍,到处可住──小住或久住,佛教是超越民族、国家的世界性宗教。唐代(禅宗)兴起的十方丛林,多少改变律制,以适应中国社会,但还是十方(四方)僧所共有的,各处出家人,都可以来住来学的。宋初已有“徒弟院”,近代的“小庙”,在数量上,丛林是不及十分(或百分)之一。“小庙”是家庭一般的子孙继承,子孙当然有权处分。我以为,子孙制的出现,是受了儒家家庭本位文化的影响。徒弟继承师父,也许俗人以为是很合理的,习以为常,而其实是违反佛法的。子孙制与经忏法事的泛滥,为中国佛教没落变质的主要原因!

我国佛教流传到清末,已衰落了七、八百年,与各地佛教,也隔膜了这么久,等到再与各地佛教接触时,发现与从前不大相同了。佛教受到国家政治的限制,而自身也失去了四方僧的特性。由于部派及衣食等琐事的差异,在南传佛教界看来,似乎我国的出家人,已不再具备僧格。日本寺院的住众,多数的西藏喇嘛,带妻食肉,在我国僧界看来,也是怪怪的!思想上,形象上,随方异俗的演化,不再是过去那样,出家众往来修学弘法,可以到处无碍,到处可住了!就我国来说,现在的大陆,小庙等于全部消灭;丛林已成为观光地区,不再是过去的丛林了。在台湾,也有标名“十方”的,而事实却只是师徒继承的“子孙院”。佛制寺院,是“四方僧”共有的;僧团中,是和合(组织)的,平等的,法治的。我觉得,佛教僧制的原则,与现代文化的倾向相近,使我更深信佛陀的伟大!但事与愿违,现在台湾佛教而发展得有相当规模的,都是子孙制,大家为我们自己的道场而同心努力。对衰落的佛教来说,这总是好事,何必批评呢!现代的台湾佛教界,有的是事业心,缺少古代求法(不是求学)的精神,真参实学的精神。不要说以佛法为中心,以宗派为中心的也没有了,付法接法,只是形式一番。专精念佛的,多数是在家善友,四方僧制,原不是他们所能知道的。律师,本来难得,有的也只着重过午不食,上厕所换鞋子,提倡每天披一次三衣等,律制的根本大义,似乎很少听说。缺少了佛法的实质,为佛教而努力,当然只是子孙制,大家为个人的前途而努力了。习以成风,如寺院而是僧所共有的,怕反而要难以为继了。

一三 横出三界
称名念佛,是佛法的“易行道”,比起菩萨的深观广行,确是容易多了!称念他方佛名,能消业障,能往生净土,能不退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这本是通于一切佛的。西方极乐世界的阿弥陀──无量光、无量寿佛,更能顺应众生心,所以为多种大乘经(及论)所提到;在最后的“秘密大乘”中,阿弥陀佛也还是三佛、五佛之一。在中国与日本,虽所说的不一定相同,而称念阿弥陀佛,发愿往生西方极乐净土,的确是普遍极了!依龙树《十住毘婆沙论》(卷五),无着《大乘庄严经论》(卷六),马鸣(?)《大乘起信论》所说:净土法门的长处,是能适应一般初学,容易修学,可以坚定信愿。中国称扬净土者,过分强调净土的特胜,有“横出三界”等说,有些是值得再考虑的。

“横出三界”,也许是依据《无量寿经》的“横截五恶趣,恶趣自然闭”(卷下)。恶趣,一切经论只有三恶趣,《无量寿经》的不同译本,也没有“五恶趣”字样,所以“五”应该是“三”的讹写。不过,五趣是三界生死,是有漏法,杂染不净法,约“胜义善”说,姑且说是三界五恶趣吧!三界五趣生死,是怎么出离的?有以为:佛法的净土法门,是横超的,其它的法门是竖出的;竖出的是渐,不如横超的顿出。这样,净土法门是太好了!据我的了解,解脱生死的佛法,都是顿断横出的,竖出是不能解脱生死的。什么是竖出?三界,是欲界、色界、无色界。外道依禅定求解脱,如离欲界而得初禅,那是竖出欲界了。离初禅而得二禅,离二禅而得三禅,离三禅而得四禅,还在色界以内,如进离四禅而得空无边处,那是竖出色界了。空无边处是无色界中最低的,如离空无边处而得识无边处,离识无边处而得无所有处,离无所有处而得非想非非想处,那是无色界中最高的了。修到这一地步,就不可能离非想非非想处而超出无色界。为什么?因为这一修行,“厌下苦麤障,欣上静妙离”,是以世俗的“欣厌心”──厌离当前的缺陷,而求以上的美妙。可是到了非想非非想处,再没有可欣求处,也就不能出离非想非非想处了。经论中比喻为:尺蠖(或作“屈步虫”)缘树而上,总是前脚先搭住上面,然后后脚放松,身体一拱,就前进一步。这样的向上,到了树顶,向上再没有落脚处,无法前进,还是向下回来了。厌此欣彼的禅定行,也是这样,从非想非非想处退回来,又到欲界人间,三恶趣中了。佛法所以能超出三界,不是竖出而是横出的。为什么有三界五趣的生死?是业力所感的。为什么有感报的业力?是烦恼所引发的。所以要解脱生死,重要点在断烦恼。烦恼有枝末的,也有根本的,佛法能顿断烦恼根本,所以能离(烦恼)系而出离生死。人间的修行者,如截断三界生死的根本烦恼,那就是得初(预流)果的圣者了。得初果的:“不堕恶趣法,决定正趣三菩提[正觉],七有天人往生,究竟苦边”。这是说:得了初果的,再也不会堕落三恶趣了;最多,也不过天上人间,七番生死,就决定能得究竟解脱,不再有生死苦了。经上比喻为:得初果的,如大湖的水干涸了,只剩一些些水。这是说:无量无边的业力,没有烦恼的滋润,所以都干枯而不再受报,仅剩七番生死的(总报)业力。如截断树根,树还在发芽、开华、结果,而很快的就不会再生了。说出离生死,佛法都是这样说的。所以能顿断生死的根本烦恼,那由于智能的体悟,无住无着的根断“我我所见”(加“疑”与“戒禁取”,名为“三结”)。是胜义慧,不是厌下欣上那样的世俗智,所以解脱生死是顿断,对禅定的竖出,可说是横出的。

净土行者,厌恶五浊恶世而欣求净土,约三界生死说,欣厌心是不能出离生死的。不过生在净土的,由于环境好,“诸上善人俱会一处”,莲华化生,不会生老病死不已。在这样的环境下,是一定要解脱生死的,所以“因中说果”,不妨说往生净土,已解脱生死了。正如得初预流果的,虽还有七番生死,但决定解脱,不妨说“我生已尽”了。至于修行,在净土是否比秽土要快些?依经文说,净土修行,不如在秽土修行,如《无量寿经》(卷下)说:(在此娑婆五浊恶世)“为德立善,正[慈]心正意,斋戒清净,一日一夜,胜在无量寿佛国为善百劫”。可以说:在净土中,进修是缓慢的,但不会退堕,非常稳当。秽土修行功德强,进步快,只是障碍多,风险要大些。秽土与净土法门,适应不同根性,是各有长处的,不要自夸“横出三界”了!

一四 带业往生
称念南无阿弥陀佛,能带业往生极乐净土,这是念佛法门的特胜!我没有查考,不知这是那一位净宗大德所倡说的。十年前,陈健民居士批评“带业往生”是没有根据的,依据经文,要消业才能往生。于是带业往生与消业往生,在台湾着实热闹了一番。消业往生,是根据《观无量寿佛经》的。经说观想念佛,念佛的剎土,念佛(菩萨)的身相,如说:“此(观)想成者,灭除五百亿劫生死之罪,必得当生极乐世界”。念佛而可以忏罪,就是“取相忏”,于定心中能见佛相(及国土相);念佛而能忏除生死罪业,往生(各方)净土,是多种大乘经所说的,不限于(观)念阿弥陀佛,往生极乐净土。其实,念佛、消罪、生净土,是没有一定关系的。如《观无量寿佛经》说:“此经名观极乐国土、无量寿佛、观世音菩萨、大势至菩萨,亦名净除业障、生诸佛前”,这是观念佛、消业障、生净土──三者一致的。经上接着说:“闻佛名、二菩萨名,除无量劫生死之罪,何况忆念(观念)”!这是闻名也能消罪,没有说净土:这是消罪业不一定生净土。《观无量寿佛经》,是由于韦提希的:“我今乐生极乐世界阿弥陀佛所”,佛才教他修三种“净业正因”及观想。“净业正因”与(愿)“乐生”,是往生净土的先决条件,否则如《般舟三昧经》(卷上)说:念佛而见佛现前,还问佛怎样才能往生佛国,可见念佛见佛而不发愿往生,是不一定能往生的。

净土行者所说的“带业往生”,我以为是当然的,合理的,但并不表示净土法门的特胜。“往生”是什么意义?死了以后,生到别处去,就是往生──往生人间,往生天上,都是往生。《般若经》有“往生品”,往生是不限于往生净土的。但“往生西方”,“往生净土”,我国的净土行者说多了,大家也听惯了,以为往生就是往生西方净土,那是不对的。说到“业”,佛弟子都认为,众生无始以来,积集了无边能感生死(总报)的业力,这一生又造了不少。造作了善业、恶业,就有业力(潜能)存在,在没有受果报以前,那怕是千生万劫,业是永不会消失的。彻底的解决方法,就是智能[般若]现证,截断生死根源的烦恼;根本烦恼一断,那无边的恶业、善业,干枯而不再受生死报了。如种子放在风吹日晒的环境中,失去了发芽的能力,那种子也就不成其为种子了。这是彻底办法,但是深了一点。大乘佛法的方便道,是以强有力的功德,如念佛,诵经等,压制罪业,使罪业的功能减弱,恶消善长,转重为轻,罪业还是罪业,但功能减弱,因缘不具,不能再感生死苦报,那就是“消业”了。如种子放在石板上,种子无法生芽,生芽也长不下去(重罪轻受)。一般众生的业,如从人而生鬼的,由于某鬼趣业成熟,所以往生鬼趣,受鬼趣果报。但在前生人中,还有无始来的种种业,与这一生所造的种种业,并不因为生鬼趣而消失;无边潜在的业力,都带着往生鬼趣。如因善业或禅定力,往生天国,无边的业力,都带着到天国去。所以依佛法说,业是从来随造业者而去──带业往生的。如人有信、有愿、有行,念(称名念,观想念)佛而求生净土的,只要净业成就,就能往生净土;无边生死业,都带到净土去了。业与烦恼,在净土中是一样的:一般(除得无生忍的上上品)往生净土的,没有断烦恼,烦恼却不会生起;带有无边的生死罪业,业却不会感苦报。所以我以为:“带业往生”是当然的,合理的,大家都是这样的;带业往生净土,值不得特别鼓吹的!

一五 隔阴之迷
四十年前,我曾读过一本净土宗的书,有这么一句:“罗汉犹有隔阴之迷”。意思说:修证到罗汉,还有隔阴之迷,不如往生极乐世界的好。但阿罗汉生死已了,不会再受后阴,怎么会有隔阴之迷呢?我曾向人请教,有的说:“四果罗汉”,本指第四阿罗汉果,有的以为一、二、三、四果,都可以称为阿罗汉,才有这样的文句。中国人的作品,有些是不能以严格的法义来评量的。虽这么说,我也不知对不对。近见《当代》杂志(三十期)所引,印光大师《净土决疑论》说:“一切法门皆仗自力,纵令宿根深厚,彻悟自心,倘见、思二惑稍有未尽,则生死轮回依旧莫出。况既受胎阴,触境生着,由觉至觉者少,从迷入迷者多”,当然没有念佛法门的稳当了!文句说到“既受胎阴……从迷入迷者多”,也许这就是隔阴之迷的一种解说吧!先说什么是“隔阴”?什么是“迷”?阴是五阴 ──五蕴。我们的身心自体,佛分别为五阴: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众生在生死中,只是这五阴的和合相续,没有是常是乐的自我。这一生的身心自体是前阴,下一生的身心自体是后阴,前阴与后阴,生死相续而不相同,所以说隔阴。迷有二类:迷事是对事相的迷乱、错误、无知;迷理是对谛理──无常、无我我所、空性、法住、法界的迷惑。约“迷事”说,一般众生及证得初果、二果、三果的圣者,在从此生到下一生的过程中,都是“不正知”的。如入胎时,或见怖畏,或见欢乐的境界,在胎中与出生时,也这样的不能正知;前生的自己与事,都忘失了。约事迷说,一切众生,就是前三果圣者(阿罗汉不会再受后阴),都是有此“隔阴之迷”的。不过三果圣者,初生时虽不能正知,但很快能忆知前生的一切。所以释迦佛的在家弟子,得三果而生色界天的,有的从天上来下,向佛致敬与说偈赞叹。如约迷理说:凡夫是迷理的,如不能转凡成圣,是从迷入迷的。初果圣者是能见谛理的,一得永得,是不会再退失的。在入胎、出胎时,虽不能正知,不能现见谛理,但所得无漏智果,并没有失落。如钱在衣袋中,虽没有取出来用,你还是有钱的。所以得初果的,最多是七番生死;得二果── “一来”的,一往天上,一来人间;得三果──“不还”的,一生天上,就能究竟解脱。所以圣者虽有“隔阴之迷”,对解脱生死来说,是绝对稳当的,解脱生死是为期不远的。圣者决不会从觉入迷,不知念佛的人为什么要怕圣者的“隔阴之迷”?

再来研求《净土决疑论》的意趣:文中说到“彻悟自心”,大抵是针对中国禅者说的。我不知禅者的彻悟自心,有没有断惑。“见惑”是见(道)所断烦恼,“思惑”是修(道)所断烦恼。见惑是见谛所断的,佛教中或说“一心见谛”,或说“十五心见谛”,十五心是十五剎那心,就世俗说,是一霎眼就过去了。所以见惑,说断就断尽而成圣者,不断就是凡夫,见惑是不会断而未尽的。彻悟自心,如等于见道断惑,那即使受胎迷着,也不可能“从迷入迷”,而一定是“由觉至觉”的。也许中国禅者的彻悟自心,内心虽有些超常经验,但不能断见惑,还是与凡夫一般。如说“思惑”没有断尽,那是二果、三果的事,怎么会“从迷入迷者多”?这一段文字,是不正确的!印光大师是精通天台的净土行者,对这些应该是不会不知道的。可能慈悲心重,为了弘扬净土,故意这样说的吧!

一六 四句料简
佛教界流传有禅净的四句料简,据说是宋初永明延寿大师造的。现在简略的引述如下:“有禅无净土,十人九岔路”;“无禅有净土,万修万人去”;“有禅有净土,犹如带角虎”;“无禅无净土,铜床并铁柱”。四句偈中的“禅”,不是一般的,专指达磨传来,发扬广大的禅宗;“净土”也不是十方净土,而是“西方阿弥陀佛的极乐净土”。禅与净土,表示参禅与念佛往生净土的修行。永明延寿是一位禅净双修的,在他的著作中,并没有这四句偈,所以是否延寿所作,是值得再考虑的。依四句偈的内容来判断,这是在禅、净都流行的时代,作者没有轻视禅宗,而却是志在西方净土,以净土行为最殊胜的法门:这是四句偈作者的立场。

“有禅有净土”的,最为理想。如虎称“兽王”,老虎头上生角,那真是雄猛无上了。最理想的“有禅有净土”,姑且不论。所说“有禅无净土”,“无禅有净土”,到底怎样是“有”,怎样是“无”?如看语录,或住过禅堂,打过禅七,这是不是有禅?如有时去佛寺,或去居士林、莲社等念佛(名号),或打过佛七,这是不是有净土?如说是“有”,这样的有禅,可能还没有到达禅的边缘,走入岔路的资格都没有呢!这样的有净土,就能“万修万人去”吗?念佛而能生净土的,如《观无量寿佛经》所说的三种“净业正因”,其中发菩提心,决不是心里想一下,愿成佛道,愿度众生就得了,发起菩提心,也不太容易吧!放低 标准,如《阿弥陀佛经》说:“执持名号……一心不乱;其人临命终时……心不颠倒,即得往生”。要修到“一心不乱”与“心不颠倒”,也不能说是“万修万人去”呀!如说“有禅”,把标准提高,以为禅者即使“彻悟自心”,还可能多数走入歧途。说到“有净土”,把标准尽量抑低,以为只要口头喃喃,称念阿弥陀佛就可以了,那不是公正恰当的料简!六度万行,是如实的难行道;念佛往生净土,是方便的易行道。难行与易行是有的,那是适应根性的,不同而又相成的法门,决不能如四句料简偈的那种偏私论法。末后一句──“无禅无净土,铜床并铁柱”,可说是岂有此理!中国的禅宗,自达磨传来(经过中国的玄学化),被称为“最上乘禅”。中国的念阿弥陀佛,往生净土,也有适应中国的特性。这是中国佛教,但佛教是不限于中国的。如今日锡兰等南传佛教国,佛教非常兴盛,就是我国的隋、唐时代,也不及他们。然而南传佛教国家,没有我国所弘的禅,也不知道西方极乐净土与阿弥陀佛,这当然是“无禅无净土”的,难道这样的信佛修行者,都要“铜床并铁柱”,非堕入地狱不可吗?作者处身于禅、净盛行的中国,只知道禅与净,缺乏对佛教深广的远见,一心要弘扬净土,才作出这不合情理的料简。

以上所说的“横出三界”,“带业往生”,“隔阴之迷”,“四句料简”,是一般净土行者,用来赞扬净土法门的。依法义说,这都含有似是而非的成分,但在弘扬净土来说,确有接引初学的作用。可以说:虽缺乏真实意义,却有“为人生善”的宣导价值。

一七 临终助念
“临终”,是病重而死亡快将到来,可能几点钟,也可能拖上几天。人既然生了,那就不能不死。从生到死的过程中,又不免(老)病。生老病死中,病而走向死亡,确是最痛苦的。身体上的(病)苦,阿罗汉也是有的。佛在涅盘那一年,在三月安居中,病已相当重了。后来,与阿难走向拘尸那的途中,受纯陀的供养,引发了重病。如经上说:“重病发,迸出赤血(赤痢),生起近于死亡之苦”(《南传》《长部》《大般涅盘经》)。学佛不是修到没有身体的病苦,只是“身苦心不苦”而已。中国佛教界,似乎多数以“无疾而终”,为修行成就(往生净土)的证明。如见人生病,或缠绵床笫,就说他不修行,业障深重。自己念佛修行,只是为了死得好些,这可说对佛法没有正确的了解。阿罗汉而成就甚深禅定的,临死也不是没有身苦,只是能正念正知,忍苦而心意安详。一般的“无疾而终”,其实是心脏麻痹症,或是严重的脑溢血,很快就死亡了。这是世间常事,不学佛的,穷凶极恶的,都可能因此而死。如以此为念佛修行的理想之一,那可能要漂流于佛法以外了!临终者的痛苦,身苦以外,心苦是最大的苦痛。如人在中年,自知病重而不免死亡,会想到上有老年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儿女,中有恩爱的夫妻,那种难以舍离的爱念系缚,是苦到难以形容的。还有,丰富的资产,(经济的、政治的)正在成功的事业,眼前一片光明,忽而黑暗来临,那是怎样的失望与悲哀!衰老残年,属于自己的眷属、财富、事业、权力,早已渐渐消失,世间是不属于自己的了,临终会心苦少一些。但不论少壮与老年,是不能没有“后有爱”的,会想到死亡以后。善良的人好一些;以杀、盗、淫、妄为生的,不惜损人以成就自己的,现在一身将死,后顾茫茫,恐怖的阴影,形形式式的幻境,电影般的从心上掠过。这是爱所系缚,业所影响,比起身体上的病苦,心苦的严重性,是局外人所难以想象的!

临终者的身苦心苦,苦恼无边,应该给以安慰,虽方法与程度不同,而可说是一切宗教所共有的。释迦佛的时代,知道某比丘、某长者病重了,会有比丘(也有佛自己去的)去探病:安慰他,勉励他,开示佛法的心要,使他远离颠倒妄想,身心安定。为一般信众,说念佛、念法、念僧、念戒、念施、念天。教病人一心“念佛”的功德,庄严圆满;“念法”是清凉而能解脱的;“念僧”有戒定慧等功德,是世间无上福田。念三宝功德,也就是心向三宝,在三宝光明的护念中。“念戒”是念自己的持戒功德;“念施”是念自己曾在功德田(悲田,敬田)中,如法的清净布施;“念天”是念七宝庄严的,胜妙福乐的天报。一心归向三宝的,持戒净施的,一定能上生天上。人死生天,如出茅屋而登大厦,离低级职务而上升,这那里会有恐怖忧苦呢!这就是“助念”,帮助临终的病人,使他念三宝等而心得平安。佛法在流传中,有些因时因地的演化,但原则是相同的。唐义净(公元七0一年)所译的《无常经》,附有《临终方诀》。教病人对佛像而起观想(念佛);使他发菩提心;为病人说三界难安,归依菩提,“必生十方诸佛剎土”。教病人礼佛菩萨,愿生净土,忏悔,受戒。如病太重了,“若临命终,看病余人但称佛名,声声莫绝”。念佛是随病者的意愿,不一定称念无量寿佛(与我国不同的,是印度没有专称阿弥陀佛名号的净土宗)。如命终时见佛菩萨来迎,病者“便生欢喜,身不苦痛,心不散乱,正见心生,如入禅定”。这是当时印度大乘佛教的“助念”法;助念,是病重到命终,使病死者身心安定的方便。“临终助念”,是佛教安顿病死者的行仪,而信佛学佛的,决不能专凭临终忆念的。人的死后往生,有随重、随习、随忆念的三类,我曾在《成佛之道》(七四──七六)说到:

“一、“随重”的:或造作重大的善业,或造作重大的恶业,如五无间业等。业力异常强大,无论意识到或者没有意识到,重业一直占有优越的地位。一到临命终时,或见地狱,或见天堂,就是业相现前,是上升或下坠的征兆。接着,或善或恶的重业,起作用而决定招感未来的果报(这就是常说的“强者先牵”)。二、“随习”的:既没有重恶,也没有大善,平平的过了一生。在这一生中,……对于某类善业或恶业,养成一种习惯性,这也就很有力量了。到了临命终时,那种惯习的业力,自然起用而决定招感来生的果报。从前大名长者问佛:我平时(忆)念佛,不失正念。可是,有时在十字街头,人又多,象马又多,连念佛也忘了。那时候如不幸而身死,不知道会不会堕落?佛告诉他说:不会堕落的。你平时念佛,养成向佛的善习,即使失去正念而死,还是会上升的。因为业力强大,是与心不相应的。如大树倾向东南而长大的,一旦锯断了,自然会向东南倒的。所以止恶行善,能造作重大的善业,当然很好;最要紧的,还是平时修行,养成善业的习性,临终自然会随习业而向上。三、“随忆念”的:生前没有重善大恶,也不曾造作习惯性的善恶业,到临命终时,……如忽而忆念善行,就引发善业而感上升人天的果报;如忽而忆念恶行,就能引发恶业而堕落。对这种人,临命终时,非常重要。所以当人临终时,最好能为他说法,为他念佛,说起他的善行,让他忆念善行,引发善业来感果。净土宗的临终助念,也就是这一道理。……学佛修行,到底平时要紧”!

“临终助念”,是帮助病人,使他能忆念佛,心向佛(愿生净土),不是病人躺着,一切让别人来帮助的。念阿弥陀佛名号,往生西方净土的信仰,在中国非常普遍,所以助念阿弥陀佛,也特别流行。在这里,我想说到几点。一、我国的信佛者,似乎只知临终忆念,而不重视业力与“一心不乱”。重善(或恶)的业力,习惯性的善业,业力是潜在的──或说是心种子,或说是无表色,或说是心不相应行,总之是与现起心不相应的。念佛如得“一心不乱”,平时即使忘了,也还是得到了的,“得”是心不相应的。佛法重视潜在的力量,举喻来说:如政治或经济,存有某种潜在问题,起初不觉什么重要(有深见远见的人,是见到了的)。等到潜在的问题发动起来,可能手忙脚乱,搞得一塌糊涂。佛法重视潜力,所以修学佛法,要平时积集善业;念佛的要信愿深切,念得“一心不乱”,这才是正常的、稳当的修行。临终“随重”与“随习”而往生后世的,是多数;临终“随忆念”而往生的是少数。如病重而心力衰弱,不能专注忆念;或一病(及横祸等)而失去知识,不能再听见声音,想助他忆念也无能为力了。二、“临终助念”,是从病重到死亡,这一阶段的助念。《临终方诀》说:人死了,请法师“读无常经,孝子止哀,勿复啼哭”。人生的老、病、死,是无可如何而必然要到来的,大家不用悲哀了,应该从无常的了解中,不着世间而归向菩提。这样的读经,主要是对眷属及参与丧礼者的安慰与开示,是通于“佛法”及“大乘佛法”的。又说到持咒,以净水及净泥土,洒在尸身上,可以消除恶业,那是羼入“秘密佛教”的作法了。死亡以后,不用再助念了。但中国人“慎终追远”,特别多助念些。有人说:不断念佛,八小时内不可移动。其实死了,或六识不起而还没有死,听不见声音,已失去助念的意义,而转为处理死亡的仪式了。三、有人发起助念团的组织,应病家的邀请而前往助念。如出于悲心,弘扬弥陀净土的热心,那是难得的!不过好事可能引起副作用,如发展为专业组合,极可能演变为三百六十行以外的一行,未必是佛教的好事了!四、台湾经济繁荣,佛教也似乎兴盛了。有佛教界的知名长老,大德长者,死亡以后,四十九日念佛声不断,这是什么意义?是助念吗?长老们一生提倡念佛,精进念佛,而临终及死后,还要人长期助念,怕他不能往生吗?那是对长老、长者的一种诬辱!如以七七念佛为纪念,那只是中国人厚丧厚葬的变形,不是为了死者,而是为了活人的场面。如有心纪念,那在每年忌辰,集众精进念佛,不是更有意义吗?对死者的铺张场面,我觉得是应该再考虑的!听说:高雄有一位唐一玄长者,平时摄化青年,老而不已。临终的遗言是:不用为我念佛,因为我不想去西方,不用为我诵经,因为我读的经已够多了。唉!末法时代,还有老老实实的学佛者!

一八 肉身菩萨
印度佛教的出家人,死了多采用火葬制,如释迦佛那样。火化后的骨灰,称为“碎身舍利”,舍利是遗体的意思。舍利中有坚固的微粒,中国人称之为“舍利子”,是更适合于分散供养纪念的。如土葬的,称为“全身舍利”,也有经多年而没有坏的,近代中国佛教界称之为“肉身菩萨”。这是很难得的,但与是否菩萨无关。民国四十七年,摄受来台的僧青年,对当时台湾佛教大有贡献的慈航法师,发现他的遗体不坏,被称为肉身菩萨,受到多少人的称叹。那时,我在马尼拉,恰好读到了日报上,一篇尸身不坏的报道,就写了篇“肉身菩萨”。但想到,那时而发表这篇文字,是不合时宜,也会被人误解的。文字一搁下,原稿也就丢了。现在时过境迁,对于这一事实,不妨依事实而略加说明。

以人的遗体来说,古代埃及以香料敛尸,尸身不坏而久存的,称为木乃伊。我家乡的习惯,入殓时,棺内多放石灰包与灯心草,这两种都是能吸收水分的。近代以防腐剂来保存国家伟人的遗体,更是不少。这种以药物来保存,不是我所要说明的,我所要说的,是自然不坏的。生物中,动物死了,(核)果实熟了,是会腐烂的,但也有例外。如桃子,在没有成熟前,干瘪而留在树枝上,不会掉下来。可以作药用,名为桃枭。在动物中,虾蟆就是一例:虾蟆一名土蛙,灰色。在我家乡的桑树上,每发见虾蟆死而干了,没有腐烂,俗称“虾蟆干”──干虾蟆。民国五十七年,我住在台北外双溪的报恩小筑。一天,一阵风过,有什么从屋上落到门前地上,原来是一条蛇,蛇头向上竖起的。我驱斥他,他却不睬我,只好用竹竿去赶,才发现是风干了的死蛇。动物风干而暂时不坏,我想是不会少的。说到人,在马尼拉当时所见的报道,在南美洲某地(国名忘了),有一废弃了的古老教堂。一个唱诗班,死了都靠在墙壁上,有少数已风化倒地了。人死了而不腐烂的,还真不少。民国十七年,孙殿英的部下,挖掘河北省遵化县的东陵──干隆帝与慈禧太后的陵寝,盗取珍宝。在干隆帝的陵寝中,有一棺木内的妃子(或采女),尸身好好的没有变坏。民国十五、六年,读过一本有关苏俄革命的书(书名忘了)。说到俄罗斯人信仰的东正教(天主教的一支),传说神父的信仰虔诚到什么程度,死后是尸身不会坏的,所以也留下不坏的遗体。在革命期间,发现其中有些是假的,大概公认为应该不坏的而竟腐烂了,怕削弱信徒的信心,所以有了伪造的。但在这故事中,可见东正教的神父,确有死而不腐坏的。七十七年十二月五日到九日,《联合报》上有马仲欣所写的《新疆古尸》,古尸多极了。有一千年前的高昌公主,“皮肤仍有弹性”的古尸。有距今两千年前(汉代),“皮肤光滑,五官清晰,内脏未损”的女尸。有三千两百年前(商代),“手足躯干,毛发与指甲清晰可辨,……全身脱水干缩,尸重只有七公斤”的古尸。我想,皮肤光滑,内脏未损的古尸,应该是经过防腐手续的;那个脱水干缩的,可能是自然风干的。在四川时,听人说起:西藏的萨迦派,就是元世祖时帝师八思巴这一派。元代起,拥有西藏的统治权,对敌人是决不容忍的。对不利自己政权的分子,指为魔类,捉来系缚在(忿怒相)明王的脚下,就此死了。有的死而不坏,经长期而后风化,骸骨离散在明王脚下,恐怖极了!这些传说(我没有亲见)中的事实,如南美洲的,俄罗斯的,新疆的,西藏高原的,都有天气寒冷(或极热),干燥的特性,在这种情况下,遗体不坏,似乎是并不太希罕的。说到新疆,记起唐玄奘《大唐西域记》(卷十二)所说:“有二石窟,各一罗汉于中入灭尽定。端然而坐,难以动摇,形若羸人,肤骸不朽,已经七百余岁。其须发恒长,故众僧年别为剃发易衣”。玄奘所见的,在新疆西部的葱岭,正是天气冷,空气薄而干燥的地区。玄奘所说,有眼见的;有传闻的,如“七百余岁”,“年为剃发”。这是年久而干瘪了的。人死了,由于肌肉萎缩,水分消失,会觉得须发长了不少的,也就有每年为剃发的传说。传说中的“入灭尽定”,也只是我国所说的“肉身菩萨”而已。

中国佛教界,禅宗的黄梅五祖,曹溪六祖,石头希迁等,都是全身不坏的。我所见到的,普陀山古佛洞(?)有一位,那是辛苦募化而建这道场的。香港九龙某院有一位,是佛教而略有“道门”气息的。生前经常到星洲,与星方的佛教界相熟。三十九年,闽南大德广周(?)、广义、广净三位来香港,等候去星洲的手续,就住在他──那时是他徒弟主持的精舍。在台湾,除慈老外,后来新店有一位清严法师,也是肉身不坏,曾引起徒众与地方(区公所?)的一番争夺。香港、台湾的气候湿热,死后肉身不坏,可能与坐龛有关。律制:出家人死后是火化的。人一死,就将身体烧了,在中国风俗中,未免有些不适应,发展出坐龛(俗称坐缸)的方式。人死了,安放在陶瓷的缸中,还是跏趺而坐。上盖龛顶,作斜尖形,象征塔的形式,所以也称“塔龛”,龛一般是倚山岩而供奉的(也有死后棺殓土葬,与俗人一样)。过了几年开缸,如身体变坏,那就火化了,检骨灰入塔。如发见肉体不坏,那就加漆,或装金而供奉。我以为:龛是漆封得密密的,氧气不容易进入;而龛底(缸底)大抵是不上釉的,水分能微微的渗出。如供龛处高燥,就有肉身不坏的可能了。在台湾,慈老的肉身,经过三十年,偶尔还有人去瞻礼;而新店的那一位,冷落凄凉,似乎谁也忘记了!《小品般若波罗蜜经》(卷二)说得好:“我于(碎身的或全身的)舍利非不恭敬,从般若波罗蜜中生故,般若波罗蜜所熏故得供养”。佛与佛弟子的舍利[遗体],受到尊敬供养,是由于曾依此遗体,修发般若(智能)慈悲等功德,以正法自利,以正法利益众生。不要以为碎身舍利,全身舍利,表示什么修证功德,动物,人类──不知佛法的,异教徒,肉身不坏的多着呢!